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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什么不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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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什么不能卖?
江南藜果
1995年6有份,诗人兼商人(因为据说他手头有一个“诗歌发展公司”)刘湛秋来到广州。刘先生近来因与杀妻并自杀的顾城桃色事件中第三者之“英儿”有关系而闻名。广州青年商人周全胜在广州诗人杨克的陪同(并帮助?)下,于6月9日听刘湛秋谈“内幕”,并录音,谈和录了整整一天。
把内幕录下音来干什么?卖!怎么卖?以先进的技术手段,顾客只要肯付高额的电话费,就可以听到。作为某“信息传播公司代表”的周全胜,当时正在搞一个新的电话信息台。
大约是开发一个新项目就要做广告的商家策略,作为某“信息传播公司代表”的商人周全胜又作为《岭南文化时报》的特约记者,于6月18日期的《岭南文化时报》,夹述夹议,撰文介绍与刘湛秋“采访录音”的过程,列出了“采访录音”的提纲,并且转述刘湛秋的片言只语:“我并非只有李英一个女朋友……”、“我们在外面幽会,我用单车驮着她,穿过北京的胡同。本来,她就是一个胡同里的女孩……”、“广州也留下我们美好的足迹。有一次,我们偷偷来广州……”、“(李英的)《魂断激流岛》一书讲的是一个女人和三个男人的故事,它反映了一代女性的心路历程。拍成电影,可能问鼎奥斯卡。因为拍摄内容多有涉及性、床上的场景,在国外可以稍微暴露一点点……”……
笔者愚见,商人兼记者周全胜在文中如此引刘湛秋片言只语,固然是以广告策略为主,却也不可排除对后者隐含的讥讽,背后自有一种价值评判。举最后一处引文为例,刘言《魂断激流岛》拍成电影可能问鼎“奥斯卡”,推论的前提是“内容多有涉及性、床上的场景,在国外可以稍微暴露一点点”,多少暴露了诗人刘湛秋起码在电影方面的无知和弱智及他一点点的“黄色心理”。我们大家都知道,奥斯卡金像奖的选评,肯定不是以“性、床上的场景”和“暴露”为标准的。
但是,周全胜记者的眼睛还是被周全胜商人的眼睛所蒙蔽,他做这一切的目的是为了买卖(他是否及如何从刘湛秋那里买来“内幕”我们不得而知,但他的确要卖给电话消费者)。商人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只要他眼里看到了利润,尽管他自己对那些内幕、丑闻和隐私的内容持否定态度,他还是要卖给公众。
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是商人。令我无法理解的是,《岭南文化时报》怎么也掺乎进这桩买卖中去了?在我的心目中,这张报纸是以广东之文化精英自居的,是以引领民众精神向上为己任的。它在这个问题上的堕落至此,不得不令我们叹服商业力量之强悍(但我们可能永远无法知道,在报人和商人之间,是否存在或者怎样交易的)。
我说《岭南文化时报》掺乎进这桩买卖,不但因为它在6月18日期所载商人兼记者周全胜文极具广告味,更因为它7月18日期的一篇不署名文章已经是一个纯度很高的广告,尽管可能因为此前本地《羊城晚报》发表评论说刘湛秋之流卖隐私“恶心”,《岭南文化时报》这篇广告文章首段是一些洗刷性文字:“任何一个有一点社会道德意识的人,都无法使‘顾城-《英儿》’事件本身以及前因后果高尚化。当然,我们也不必断然拒绝共同玩味当事人的叙述,共同经历一番对于这‘一千零一种爱情’的冒险。”
读到这段洗刷性文字,我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岭南文化时报》在我的心目中是以“拒绝”为口号的,它从来拒绝庸俗。但现在,它开始要和俗众共同“玩味”了,开始了一种“冒险”。
在这个转型期,我们看到了商业的力量在征服战中的一个个胜利。在这样的形势之下,在一个个堡垒纷纷举起白旗的时候,我们当然没有理由独独要求某一个人“人在阵地在”。但作为《岭南文化时报》本身,因为是在精神不断陷落之时占住了一块地盘并立下弘扬精神理想之志的,如果对掺乎到这种买卖中去自知不幸却无奈,是否要感叹“要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办新报、小报不易。不但不易在穷字上,而且不易在有一个明确的立场告诉社会。穷决不是放弃立场的借口,更不能将别人做婊子当作自己“下海”做婊子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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