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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和民族主义
江南藜果
有人跟我说,外籍教师墨子尚极力反对奥运会,虽然截止目前,他的国家在他的国家亚特兰大进行的这场运动会上得到了最多的金牌。尚的意思是,奥运会最集中地暴露了民族主义。他不欣赏民族主义,他不欣赏民族主义的狭隘性。
我想,尚说这些话时肯定是用广州话说的。他一边在水边吧喝酒,一边跟人交流。他喜欢和人交流。尚大学毕业后得到了他的学校和中国交流的唯一名额,签约来广州中山医科大学任一个学期的英语教师。他不满意学校当局把外国人集中在一起住,本能地把他们和中国人分开,好象平时多交流是什么坏事似的。尚爱玩,所以我们就常能在水边吧碰上他,酒吧是人际思想交流的好地方。有一次开平几个年轻人自费筹办一场摇滚音乐会,尚也到水边吧和广州的几十名青年一同挤进中巴赶去开平。音乐会在进行中,只有尚一个外国人,他一点都不怕生,也不见外,首先在场中摇摆起来,甚至一把抢过主持人的话筒,鼓动全场的人跳舞,说摇滚会就应该动起身体来。现在学期结束了,放假了,尚说他8月份就要返屋企。有人说,所以他这几天就变本加利地在广州玩。
昨晚看电视,见电视台把得银牌的中国运动员和得金牌的罗马尼亚运动员的体操动作反复播放,我身边的观众就都愤愤不平,说很明显看得出来中国运动员的动作干净利索得多,裁判有问题,并且说,显然应该金牌却被判给中国运动员银牌事件在本届奥运会中已经有三起了。
这就看出民族主义来了。该金牌却判给银牌的栽判不是中国人,不知道这里边有没有民族主义在作怪。在电视上看到这些鸟事,心里和嘴里不服气的中国人,肯定有民族主义在了。我想,心里和嘴里不服气的中国人,肯定不单昨晚我身边一起看电视的几个人,中国这么大,人这么多,知道这样事的人绝大多数会不平。
中国人虽然很多年被教育过共产主义、世界大同,同时又被教育要民族主义。在中国的多数情况下,民族主义至少是一个褒义词。但事与愿违,崇洋媚外的中国人却越来越多了。更搅笑的是,有的达官贵人通过手中的权力,甚至把自家子女一个一个送到外国,入了外国籍如果当权者的下一代全成了外国人(当然这不可能),如果再以过去的权力世袭制推之(当然这在新中国也是事实上的不可能),那么,到了下一代,中国政局、中国的经济和文化命脉不就全操纵和掌握在外国人手中了?再极端推论之,如果全体有出国理想的中国人(相信太多太多了)都实现了他们的理想,那中国这么个地大物博的地方不就空了?等中国人全办了绿卡回来做生意,在中国捣腾发财的不就全是外商了,中国就没有中国人了,全是外国人了。
所以,面临这样的局面,有责任感的中国人就忧患意识起来了,就要提倡民族主义了。我想,看到电视里外国栽判对中国运动员的不公,在大家伙愤愤不平的时候,这些人肯定很高兴才是。为什么高兴?一是平时看起来一盘散沙的中国人,这时候表现得一致,可见孺子还是可教的嘛;二,这不正是教孺子的最好机会?所以,要是我在这方面负有一定的责任(俗称负责人),我一定借机进行一次有效的民族主义教育,激励起民族主义精神来,一鼓作气使在市场经济中自顾自自私自利得更加一盘散沙的中国人有了凝聚力。
这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有句广告词说“眼动心动不如马上行动”,心里和嘴里不服气的中国人不如马上行动上不服气。身边在看电视的人就说了,中国运动员应该当场拒领银牌,或者,不当场拒领,先比完赛,看看本届运动会中到底会发生多少起这样的事,然后把并不公正地发下来的奖牌全退全还给奥委会,让全世界看到中国人是有骨气的。这样,全世界的宣传机构都会来炒这个新闻,一定会追究事件的前因后果,中国不就在世界面前牛皮了一把?中国干这样的事,一定能得到绝大多数中国人的支持(我们判不支持者为汉奸,看谁还敢不支持?),中国人会暂时忘记困绕在身边的别的问题,比如通胀啦、失业啦、假冒伪劣啦、腐败啦,等等等等,特别是他们外国人老嚷嚷什么知识产权你牛什么皮你!先不把体育公平问题解决了公平对待大中华看我十二亿0五人民不齐心协力把你的国给平了?!这就很有点象我们过去说老牌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国家,国内有了不可调和的危机,就挑起对外战争,激起民族主义精神,同仇敌忾。这叫转嫁危机。
所以中国实际上是不会这么干的,因为中国并没有危机到需要转嫁的地步呀。而且,我们中国不是以“重在参与”的态度对等奥运会的吗?这句话我本来想因为中国在提那话时是不是还不是体育强国,这样说就给自己即使成绩不好也留个面子。如果中国在体育上已经强起来了,还说这句话就是大度,我们只是重在参与嘛,给金牌给银牌我们不在乎。所以,如果为了一两块牌牌的误判就哭哭闹闹,不是太小家子气了?不是自食其言了?我们大度得连理应向杀我人民奸我妇女掠我资源的侵略者索要的战争赔偿都可以主动放弃,大度得连大片国土都可以租出去和划出去,大度得可以自己勒紧裤腰带都要支援世界革命结果被受支援者反咬一口,难道却要为了几块小牌牌就伤了“友谊第一”的和气?
再者,天下乌鸦一般黑。在中国能看到腐败,奥运看到就不行啦?你唱个歌、选个美什么的,不给评委塞个红包或别的,你能顺顺当当出人头地?所以在奥运,人家不一定是种族偏见和歧视,万一也象在咱中国一样,是给裁判塞了红包了呢?所以我们要强调国力,国力首先体现在经济力上,经济发达了,塞起红包来也大方,所谓财大气粗,到了下一届奥运会,看谁更塞得起红包。
如果真是这样,中国人对那不公道的裁判吵吵起来,人家也就有话说了:先把你国内的事情办好,你身在其中、天天影响着你的你的本国公平问题不去吵吵,却对你鞭长莫及也公不公平跟你生活无关的奥运会吵吵,不是吃饱了撑的又是什么?
就说因为奥运神圣,不似我们身边的人间烟火理应充满龉龃。可都这年头了,哪还有什么绝对神圣绝对伟大的,奥运丑闻又不是没听说过。体育是为促进健康,但把人喂成七百斤重去参赛,这人还能说健康吗?服用兴奋剂是健康的行为吗?奥运可真是万众瞩目,收视率第一,经济势力纷纷插手。凡有商业试图控制的地方,不多多少少有点肮脏才怪呢。
这样一想,如果见到奥运会上更多的不公平裁判,也就不太急了,急坏的可是自家的身子。至于民族主义云云,我们也不必先想这么远,想坏了脑子也不好。最好是把自己手边的事先做好。如果要跟外国人交流,如果要跟外国人玩,尽可以找更友善些的地方,比如酒吧,何必要在民族主义大暴露的场地呢?而体育,本义是娱乐和锻练身子的嘛,什么时候被搞成发大财和民族主义了呢!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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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什么不能卖?
江南藜果
1995年6有份,诗人兼商人(因为据说他手头有一个“诗歌发展公司”)刘湛秋来到广州。刘先生近来因与杀妻并自杀的顾城桃色事件中第三者之“英儿”有关系而闻名。广州青年商人周全胜在广州诗人杨克的陪同(并帮助?)下,于6月9日听刘湛秋谈“内幕”,并录音,谈和录了整整一天。
把内幕录下音来干什么?卖!怎么卖?以先进的技术手段,顾客只要肯付高额的电话费,就可以听到。作为某“信息传播公司代表”的周全胜,当时正在搞一个新的电话信息台。
大约是开发一个新项目就要做广告的商家策略,作为某“信息传播公司代表”的商人周全胜又作为《岭南文化时报》的特约记者,于6月18日期的《岭南文化时报》,夹述夹议,撰文介绍与刘湛秋“采访录音”的过程,列出了“采访录音”的提纲,并且转述刘湛秋的片言只语:“我并非只有李英一个女朋友……”、“我们在外面幽会,我用单车驮着她,穿过北京的胡同。本来,她就是一个胡同里的女孩……”、“广州也留下我们美好的足迹。有一次,我们偷偷来广州……”、“(李英的)《魂断激流岛》一书讲的是一个女人和三个男人的故事,它反映了一代女性的心路历程。拍成电影,可能问鼎奥斯卡。因为拍摄内容多有涉及性、床上的场景,在国外可以稍微暴露一点点……”……
笔者愚见,商人兼记者周全胜在文中如此引刘湛秋片言只语,固然是以广告策略为主,却也不可排除对后者隐含的讥讽,背后自有一种价值评判。举最后一处引文为例,刘言《魂断激流岛》拍成电影可能问鼎“奥斯卡”,推论的前提是“内容多有涉及性、床上的场景,在国外可以稍微暴露一点点”,多少暴露了诗人刘湛秋起码在电影方面的无知和弱智及他一点点的“黄色心理”。我们大家都知道,奥斯卡金像奖的选评,肯定不是以“性、床上的场景”和“暴露”为标准的。
但是,周全胜记者的眼睛还是被周全胜商人的眼睛所蒙蔽,他做这一切的目的是为了买卖(他是否及如何从刘湛秋那里买来“内幕”我们不得而知,但他的确要卖给电话消费者)。商人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只要他眼里看到了利润,尽管他自己对那些内幕、丑闻和隐私的内容持否定态度,他还是要卖给公众。
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是商人。令我无法理解的是,《岭南文化时报》怎么也掺乎进这桩买卖中去了?在我的心目中,这张报纸是以广东之文化精英自居的,是以引领民众精神向上为己任的。它在这个问题上的堕落至此,不得不令我们叹服商业力量之强悍(但我们可能永远无法知道,在报人和商人之间,是否存在或者怎样交易的)。
我说《岭南文化时报》掺乎进这桩买卖,不但因为它在6月18日期所载商人兼记者周全胜文极具广告味,更因为它7月18日期的一篇不署名文章已经是一个纯度很高的广告,尽管可能因为此前本地《羊城晚报》发表评论说刘湛秋之流卖隐私“恶心”,《岭南文化时报》这篇广告文章首段是一些洗刷性文字:“任何一个有一点社会道德意识的人,都无法使‘顾城-《英儿》’事件本身以及前因后果高尚化。当然,我们也不必断然拒绝共同玩味当事人的叙述,共同经历一番对于这‘一千零一种爱情’的冒险。”
读到这段洗刷性文字,我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岭南文化时报》在我的心目中是以“拒绝”为口号的,它从来拒绝庸俗。但现在,它开始要和俗众共同“玩味”了,开始了一种“冒险”。
在这个转型期,我们看到了商业的力量在征服战中的一个个胜利。在这样的形势之下,在一个个堡垒纷纷举起白旗的时候,我们当然没有理由独独要求某一个人“人在阵地在”。但作为《岭南文化时报》本身,因为是在精神不断陷落之时占住了一块地盘并立下弘扬精神理想之志的,如果对掺乎到这种买卖中去自知不幸却无奈,是否要感叹“要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办新报、小报不易。不但不易在穷字上,而且不易在有一个明确的立场告诉社会。穷决不是放弃立场的借口,更不能将别人做婊子当作自己“下海”做婊子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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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诗歌?
江南藜果
在珠海,有人提出要拍卖诗歌。他们说,同样是艺术家的精神产品,为什么图画可以卖高价,而诗歌不能?而从名声来说,大诗人并不亚于大画家,中国人很多地知道李白而很少地知道同朝代的吴道子。
这个念头可能起于中国近几年向市场经济前进中涌起的拍卖浪潮。美术品的拍卖固然不必说,连一对灯笼都可以卖到1830多万元。文学作品的拍卖在深圳也有过先例,还搞得一波三折,险象环生,做足了轰动效应。
是的,就是要轰动效应。这些说要拍卖诗歌的人说:张抗抗的一篇千字散文拍到10000元,如果一首几百字、几十字、甚至一个字的诗,也能拍到上万元、几十万元、甚至百万元,其轰动效应可想而知,就能让社会真正明白诗的价值:一个字价值多少钱。所以,真到拍卖时,起价一定不能低,要维护诗歌的价值。
即使拍卖失败,他们说,也会有轰动效应。无论如何,诗歌拍卖都会给社会造成关于诗歌的强烈刺激。倘若一首都卖不出去,我们的社会不是到了应该严肃反思的时候了么:在我们这个怀里揣着诗歌伟大传统的祖国,诗歌真的已经这么不值钱了吗?
诗歌拍卖的构思者回忆起中国新时期开始没多久后的80年代初中期。那是汉语新诗多么辉煌的时候啊,被叫作“朦胧诗人”的一些诗人的名声如日中天,中国稍识字的人都会叫出他们的名字。而如今,他们认为,在以物质为主要内容的商品经济大潮已经冲垮了诗歌的地位甚至尊严。诗人感到失落。比如他们自己,他们认为自己的诗写得比80年代的那些人要好,但在中国没人知道他们是谁,更不要说名字传播到国外,甚至,一些中国人一听说他们是写诗的,就以为他们有病。
所以,他们说,拍卖诗歌,绝对不是为了个人赚钱。诗人是很高尚的,怎么会下作到拿别人的诗来卖而自己赚钱的地步呢?是的,他们说,这是企业行为,但最终目的不是商业性的,而是以商业手段达致“拯救”、“抢救”、“援救”、“救援”、“救助”、“关怀”(具体如何措词,选用哪个字眼,他们还未考虑成熟)汉语诗歌。
就是为了他们这个“救援”(暂时使用这个词)诗歌的紧急计划,包括福建的舒婷及其丈夫陈仲义、深圳的王小妮、纽约的严力、四川的翟永明、东北的何 伦、曲有源、长沙的海上、广州的南岛、杨克、陈朝华、马莉在内的一批大大小小的诗人被召集到珠海开会。当然这个“救援”计划不仅仅是拍卖,召集人瓦兰和蓝天说,还包括出版诗集、将中国诗翻译到国外、评选优秀诗人和作品、资助有困难的诗人(他们说,中国有的优秀诗人快活不下去了)等等,套用时下较易被人理解的说法,这个计划很有“一揽子”的意思。
尽管计划是这么“一揽子”,3月1日珠海会议的召集人还是努力将当天的议题往拍卖上扯,而别的诗人们则似乎对出版诗集、评选优秀诗人和作品等事业更感兴趣,以致于认为自己的诗写得很好的蓝天大骂:诗人除写诗外,全都弱智。
而这些不弱智的诗人则要在珠海注册一家石虎诗歌(国际)机构有限公司,在工商局注册。这就真的把诗歌当作生意来做了。为什么要叫“石虎”呢?原来石虎是一名一幅画能卖到几十万、几百万元的大画家,听瓦兰说在中国一首诗的稿酬只相当于国外一只冰淇凌的价格,就非常气愤。难道在中国诗歌就这么不值钱吗?就决定要让诗歌卖个好价钱,他投入资金,做生意似地帮助中国的诗歌事业。叫“(国际)”,可能是因为石虎虽然生长在中国却已经不是中国人了的缘故——他长期在澳门工作,户口却在新加坡。
拍卖诗歌,卖的又不是诗歌的版权,而是诗歌的手稿。拟拍卖者最感兴趣的,是已故诗人的手稿,比如徐志摩的、戴望舒的、海子的、顾城的。这就叫人松了一口气:一定能卖成。为什么?因为死人的手稿很可以有文物价值了。而活人的手稿,即使不是原稿,也能叫本人重写一遍,或者卖出后,再写一遍。在金钱的驱动下,什么事干不出来,即使自称高尚的诗人?
但活人的手稿还是要拍卖的。因为策划拍卖者也是诗人,不拍活人的手稿,怎能叫社会认识到他本人的价值?
能否真拍卖成,眼下还不能断言。倘真正优秀的诗歌也参加拍卖了,那么我们不禁要问:面对这股商业潮流,我们的精神是否真的已经无从躲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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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没文化
江南藜果
两年来,在广州,我一直追踪两个表演性质的团体,一是广东实验现代舞团,另一个是广州音乐公社。前者是正规的,虽说在经济上也不宽裕,但有经费,还有它的艺术总监曹诚渊(WILLY TSAOS)从香港带来的私人资助及有时获得的企业赞助,且它的团员均是受过多年严格的专业训练的职业舞者;而后者,则是非正规的,松散型的,没有经费来源,也没人教他们该怎么做,全凭自己的兴趣。
我之所以比一般追星族还紧地追着他们,我因为我看到,在广州所有做歌舞的人中,他们最具创造精神,甚至或者说,只有他们具有这种精神。看一种东西的是否具有艺术价值,或者艺术价值的大小,就是看它对该时代和该地区来说,是否有创新意义,即能否“反叛”原有的审美定势,而不是看它对旧的审美定势如何迎合。这既说在形式上,也说在作品对人性、人生和社会的挖崛深度上。
广州的另一些文化艺术活动我也会去看看,比如新年音乐会啦,比如新近建立的广州芭蕾舞团啦。这些都是所谓的“高雅艺术”或者“严肃艺术”,是因为提出了建设国际大都市的口号而受到官方大力提倡和支持搞起来的。这当然很好,对增加广州人的修养和陶冶他们的情趣很有好处。但是我要说,新年音乐会演奏的都是前人的作品,即使大师的作品,维也纳的新年音乐会也不例外;巴蕾舞团目前看来也是如此,即使有新作,也会受它的高度程式化的形式所限制。看它们,我们最多只惊叹形式上的优美和技术上的精湛,因为看的和听的是与我们当下的社会人生情境毫不相干的东西,我们就无法产生心灵上的震颤和激荡,即共鸣。所以,把它们,我宁愿叫作“古典艺术”,以与“现代艺术”和“流行艺术”相区别,因为在“现代艺术”和“流行艺术”中,我想,也有“高雅”的和“严肃”的。
广东在搞的现代舞,既严肃又高雅;音乐公社的摇滚乐,如果说以前在低档场地演出不够高雅,但至少在创作上是严肃的。但两者在广州目前暂时还不具备大的观众和听众群,跟已经既登“殿堂”又入“地摊”的纯消费的“流行文化”中的“通俗”或曰“流俗”者,简直无法比拟。
所以它们是寂寞的。但它们在寂寞中以不断的创新奋进,今年,现代舞团无论在国内还是国际的舞赛中,都被授予了第一大奖。
我说这种寂寞是暂时的,是因为现代化大都市的文化,肯定不只限于几座文化设施的建设、几个文化活动(更多的是“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举行,而更在于文化偶像的重新确认。一直只有“四大天王”之流作为偶像统治文化心态的城市,一定不会是国际化大都市。
或问:“四大天王”类偶像的发源地是香港,它不正是国际化都市吗?的确,我曾为这个问题所困惑。但在读了12月下旬《羊城晚报》的一则报道后,我想大家的疑团可以尽释。报道说,北京“另类”音乐先锋窦唯、何勇、张楚和唐朝乐队12月份在香港演出,引起轰动。北京黑豹乐队作品曾在香港排行榜上高居不下,《无地自容》和《DON’T BREAK MY HEART》在风靡香港后才传入广州。最早的时候,中国摇滚先驱崔健也曾震动香港。最后,1994年11月5日在深圳的“深港穗另类音乐共兴”活动中,来自香港的起码三支“地下”乐队令人从此对香港文化刮目相看。
但几年前崔健中国巡回演出巡到广州的两场演唱会,门票被压至十几块、几块钱,场内观众还是不足半。我想,广州没有一家演出公司敢请无论“黑豹”、“唐朝”还是更新进的窦唯、张楚和何勇来广州卖票。前年北京AGAIN乐队和指南针乐队在广东艺术中心广州友谊剧院的演出,吓跑了大批观众,只剩下前排几十人。在欧美引起惊叹和轰动的现代舞团,在友谊剧院演出也只能送票。而广东艺术节,连个鼓励奖都不肯给它。
看,广州目前就是这么一座没文化的城市。它不需要触及当代人精神的“高雅”和“严肃”的艺术,只需要“古典”的艺术和矫情的“通俗”表演。虽然是暂时的。
在广州干了四、五年的歌手王磊,无论创作还是演唱,都是最优秀者之一。但他的专集发行后,广州买不到,因为据说发行策略是先北京、东北,再别的地方,最后才是广州,这说明了发行商对广州文化的信心不足。说起这个专集,王磊就来气,因为它做好后被压了两三年。我想,这一定是广州音乐出版商也没文化眼光和胆略的表现之一。
一定要改变广州艺术“没文化”的现状,这需要大家的努力。需要艺术家、官方、艺术商以及传媒等方面的共同努力,致力于文化土壤和文化气候的培育,致力于有文化的受众群的培养。
音乐公社已经名存实亡了。这是好事。正如章非在一则评论中说的,人海战术已见成效,牺牲者就让它牺牲吧,剩下的个体将坚忍地守护阵地和扩大战绩,重要的是深入突破。今天,在1995年的元旦,广州乐与怒俱乐部将举办“独立音乐会”,请来香港的两支“地下”乐队,但广州乐队只剩下了一支“盲流”。老板叹道:“他们刚搞公社时,乐队一下子冒出来那么多,到处找不到场地;现在场地有了,他们却没了。”但我要说,应该乐观,现在严重不过的也只是黎明前的黑暗。
便又记起《羊城晚报》的那则报道:因为窦唯们在香港演出的成功,主办者有意将南方(广州?)摇滚也拉到香港去。
突然想起在海南“下海”的一个朋友,不放弃文化研究,来广州想找到能够发表他的文章的报纸。我们帮他想来想去,只有一家《岭南文化时报》。
虽然只有一家,但这是全中国唯一高质量的文化报。看似可怜,却正是希望所在。这就是在新年第一天,我要对广州这座未来国际化大都市文化、艺术和娱乐现状所要说的话。好了,打住,我要跟这些“文化人”共进午餐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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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急啥? 答韦丘先生
江南藜果
就广东向全国招聘8名青年作家、成立广东青年文学院事,我于1994年8月29的《广东工商报》发表评论,判断说:“《广东的文学急了》”。半年后,广东老文学家(诗人?)韦丘先生在1995年3月16日的《文化参考报》问我:“《你‘急’个啥?》”。
真的,我急个啥?!事实上,我说的也是“广东的文学急了”,而不是我急了。我说广东的文学急了,韦丘先生就急了,就跟我急。此乃闲话,打住。
我说:广东文学不行,所以要从外地招聘作家。但韦丘的文说:广东文学行。意思是不是说:广东文学已经很行了,为了更行,才招外省作家挂上广东的名?那么,被招聘的外省作家到底是比广东的作家行还是不行?如果他们比广东的作家不行,为什么还要招他们?我实际上所要指出的是:如果广东文学真的很行了,大约是没有必要招外地作家的。所以,广东的文学还是不行。
韦丘先生说广东文学行的依据是广东有“决非‘寥寥无几’”的“具有‘先锋姿势’的文学之外的文学”的“虽然使江南藜果难以‘欢欣鼓舞’,但却能使广大读者精神振奋,发聩震聋的作家及其作品”。但他未能告诉我们“发聩震聋”的作家和作品是些谁和是些什么,只说“这里无需一一例举,读者心中自有定评”。我庆幸自己从未读过什么“发聩震聋”的作家和作品,否则我一定受不了,因为我的耳膜较薄!
韦丘对我的广东重经济实利的大环境会影响文学的立论也持异议。他说:“广东这个‘大环境’,在江南藜果心目中竟是如此‘可悲’和‘可怕’,仿佛是埋葬或毁灭‘先锋姿势’的墓地似的。”然后他非常有力而尖锐地问道:“事实果真如此,那你江南藜果为什么还在广东呆着,而且还不断地写着?”
对于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首先,我决没有认为广东这个大环境“可悲”和“可怕”,相反,它在很多方面比起中国其它地方来都好得多。这个意思,我在《广东的文学急了》文中也是顺便表达过的:“我虽然在制度上还不是广州人,但已经觉出广州的可爱来了……”我说广东的文学不行,并不意味着说广东别的方面都不行。而我的来广东和还在广东呆着,绝对并非为着文学。我的“而且还不断地写着”,写的也绝对不是文学(我这里说的文学,指的绝对是纯文学,而不是不纯的文学,比如广告文学)。我在广东所做的是新闻,力求忠实地记录正在发生的事情,并且在记录之余和之外,以我的立场,对事件进行评论。我相信,这不是文学。而且,我的“还不断地写着”,也并不意味着我已经写得好和写得行。虽然广东人做新闻做得还不如北京人,广东这个大环境,比起中国大多数地方来,对于做新闻还是比较好的。所以,我愿意“还在广东呆着,而且还不断地写着”。不知韦丘先生同意否?
韦丘说:“失去‘先锋姿势’并不可怕,因为还有别的‘姿势’可以征服读者。广东文学应该普及的并不仅仅是什么‘先锋姿势’,而是在‘百花齐放’中的‘推陈出新’。”这样的语气,我们是能从中感受到对“先锋姿势”的一种不屑的。但在这之前,韦丘“对文学的‘先锋姿势’是什么,自认无知,因此不敢妄加评论”。如果韦丘对什么是文艺上的先锋真那么无知,我就有义务不揣浅陋地告诉他:所谓先锋,就是在“推陈出新”方面做得好、具有开创精神的创作态度,就是敢于和有能力将“陈”推向一边、力求“出新”的姿势。在如今歌舞升平的年代,文学进步的意义,更多的在于形式上的突破,而不是以“发聩震聋”去“征服”什么什么的霸权主义。
但韦丘会用“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来辩解,他会说他所爱的“推陈出新”并不是我所爱的“先锋姿势”。这没什么。但文学的行与不行,总有一个较一致的公论,或如韦丘所说“读者心中自有定评”?把广东文学放到全国大局中看,到底行还是不行?为什么在广东出版、被人称作中国文学期刊“四大名旦”之一的《花城》上,很少有广东作家登场?而今年1月29日《羊城晚报》有一篇文章的标题则是《广东文学为什么滞后于经济发展?》。问“为什么”,首先有一个已经承认“滞后”的前提。
再,从广东青年文学院所招聘的8名青年作家 ,3名广东作家,与5名非广东作家相比较,孰优孰劣,只要不是“自认无知”者,总能明辨而得出结论的吧?
实际上,承认不行,我想也不是什么坏事。急了,更非坏事。承认不行了,急了,急起直追,才能更快地行起来。
但广东的文学并非全是不行的。以我的“萝卜”或者“青菜”或者“辣椒”而言,在小说方面,前几年我曾喜欢过张梅和黄康俊。但如今她和他似乎少写了(或者因为我更孤陋寡闻了)。黄康俊去办什么《经济快报》,没能潜心写作,不能不说一点都没有受到“大环境”的影响吧?广东文学的有点行,当然可以再举出更多的例子,比如眼下有一点点“火”的张欣,比如已经钻研《易经》去了的雷铎,但他们都是部队作家。
而以我的“萝卜”、“青菜”或“辣椒”,即以“先锋姿势”论,我最喜爱的广东作家叶曙明,虽难说是因为受一种“大环境”影响,却也受到了“小环境”的影响,而创作量不大。请听夫子自道:“我不象别人。别人人际关系多,有评论捧着、推着,所以写得多。”(大意)
叶曙明在广东无疑是寂寞的。这除了说明广东文学的有眼无珠又能说明什么呢?!
这就涉及文学观念的问题。在别的很多方面,广东的观念更新(即“推陈出新”)走在全国前列,这文学观念,为什么总是要那么陈旧下去?!
我同意韦丘先生说的,广东肯定有没“‘去玩玩下海什么的’,而是埋头工作,潜心创作”的作家。但艰苦的努力,并不意味着就“行”。这里肯定有观念更新和文化底蕴的问题。
对于韦丘先生及别的先生们对我的另外一些批评,比如他们说企业家对文学的资助是好事,我只能表示同意。对我的“未经调查研究后的确证”(《你“急”个啥?》)所说的“每月额外收入1200元”(《广东的文学急了》),我愿意向读者、广东青年文学院所聘的8名青年作家、广东青年文学院以及广东文学诚心致歉。
实际上,经过一些朋友的批评教育,我早已认识到,广东成立青年文学院,向这些青年作家发放每月1200元的津贴,是对中国文学做的一件大好事,因为,这些青年作家中的一些人,因为潜心创作,没有职业,基本上没有收入,生活极其困顿。这每月的1200元,对他们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但对中国文学做的这件好事,只是好事而已,也并不说明广东文学就行了。受广东青年文学院之聘的余华一语道破天机:“要是北京也有同样的举动,我宁愿去北京。”(大意,见《南方人才市场报》,199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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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高和潇洒
江南藜果
无论如何,在商品经济的狂涛巨澜中“胜似闲庭信步”地谈论这个题目,显然不合时宜,或者反过来说,更有些必要了。
读过一些书的人,对“不食周粟”的故事应该都还有印象,但牢记并能诵其详者却一定不会太多。《史记.伯夷列传》记载:“武王三平夷乱,天下宗周,而伯夷、叔齐耻之,义不食周粟,隐于首阳山,采薇而食之”,结果落了个饿死的下场。“清高”的核心竟是人格中的“义”字。伯夷和叔齐在吾国有文字记载历史的较早期,便达到了“清高”境界的最高峰,令后来者只有仰望叹息的份了。
这些话只能是酒中或茶余的闲谈。如果你很正经地和“二三子”说“清高”,或者,在大学的演讲会上认真地复述“不食周粟”的故事,定会有人说“傻冒”,也不知是指伯夷叔齐还是你。
从前是说“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如今为的岂止是“五斗米”!为了“五斗米”当然犯不着折腰。但家用电器、小汽车、装修豪华的客厅,以及人民币、港元、美金,却都是能令陶渊明兄茅塞顿开的东西。折折腰又算得了什么?在为改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而努力奋斗的过程中,从小商走贩的坑蒙拐骗假冒伪劣到贪污受贿官倒,“挖社会主义的墙脚”,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十八般武艺,看谁比谁玩得更娴熟。
其实,“清高”这种人格规范,历来都是专门针对知识分子尤其“士”这么一个阶层的。古时行“学而优则仕”的读书做官论,多数时候知识分子和官场难分难舍,所以格外看重“清高”的品格,因为其中大有“出污泥而不染”的意义。如今读书至中高等院校毕业的都算“国家干部”,但读书与做官实际上已经实现了本质的疏离。这样,清高起来似乎容易一些了,但另一方面,有的读书人也为不清高找到了恰当的借口,直接投身于商海弄那被古代清高者叫作“阿堵物”的东西。在经历了学者不惜甘于扫厕所而活命的迫害岁月和教授卖牛仔裤的改革年代后,我们就感到斯文似乎真正扫地了,而且越扫越自觉。
在春秋到战国的过渡时期,越国大夫范蠡即后来的陶朱公,在辅助越王勾践复国灭吴之后,拒受高官厚禄,却泛舟四海,做生意发起大财来。这到底算清高呢还是不清高?因为他毕竟不是权欲熏心、进而弄权搞腐败之辈,我们至少是不能说他不清高的;又因为他的出走基于免遭“兔死狗烹”的活命哲学,而且是拥了美女西施去的,走的结果还沾染了铜臭的味道,我们又是不能视他作清高的楷模的。我们只能说此公做人做得潇洒。历代知识分子被儒和道的精神浸染了骨髓,得意效儒,失意学道,所谓“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陶朱公是把这种基本精神做得较为积极主动的一个人,懂得如何急流勇退,而且不是退到山林或者把酒侍诗的无用风雅里去,却再一次发挥了他的聪明才智,到商品经济之中去弄潮。中国人还有个说法,意思是隐到深山老林里去的是小隐,隐在闹市区的俗尘里才是大隐。那么,隐到商海里去而不钻死在铜钱眼里的,我想,也该算得上大隐之一种吧。对于统治者来说,退出了官场,不再于庙堂玩政治游戏来威胁他的权柄,便算是隐了。倘若真如此,我倒更赞成隐到商海里去的隐,于己发财提前进入小康或大康的同时,对国民经济也作了贡献,当然前提是不做奸商。而且,陶朱公看来是对他之后的中国士人死皮赖脸老死仕途的传统发动冲击的先驱,颇有常被人津津乐道的西方民主历史故事主角之一的华盛顿将军卸政归田的风度。
可是古代中国的许多知识分子读书读木了头脑,始终是做不来生意的,最高的理想就是在官场里厮混,其次是做教师爷训人,最低档次的便在酒肉朋友中发发牢骚。孔老二算是称得上“伟大”的知识分子了,他一辈子最长的生涯做的就是教师爷,同时周游列国,钻营来钻营去,想做混入官场的那种更高档次的知识分子,总算在鲁国混了几天的大司寇做,却动手杀了政治反对派少政卯,给他自己戴着“仁”字的面具的脸抹了一把黑,更不用说对民主的伤害了。要说发财,孔先生大概也是想的,只是没这个能耐,且听子曰:“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就是说:“如果能够发财致富的话,即使赶驴车,我也肯屈尊去干,不管什么面不面子。如果没本事做这种活,还是做我喜欢做的事吧。”非不愿,是不能也,到了这地步,才假惺惺说什么“富贵于我如浮云”。
这就是我等读书人的嘴脸了。不是不想发财,而是没这个本事,所以只能一心读书写文章。明明知道儒家树立的“士”的人格理想含有“愚”的成份,也明明知道道家的出世法是消极的逃避,但生为中国人,读的多是中国书,也只有自认倒霉了。这大约也算一种“清高”,即使假清高也罢。
对几年前一位旧同学来信中的几句话记忆犹新,还有点触目惊心。她的意思是终于理解了“清贫”的词义:清即“清高”,贫谓“贫困”,在贫困中清高,愈清高愈贫困,愈清贫便愈瘦,正如同藜果这般。这是没得潇洒的。
所以清高还是以有巨大财富作后盾为好,才能潇洒得起来,否则便是清贫了。象魏晋南北朝那会儿的名士们,对当时政治和军事上的明争暗斗厌恶了,或者害怕了,便躲进自己那修了豪门的庄园里,跟一些和自己一样清高和富有的朋友喝酒聊大天吃药玩女人,以天为屋以屋为衣以人为裤裆里的跳蚤,今天臧否世事,明日品评人物,出门便坐车一路喝酒放歌,并且告诉跟班的:“喝死了就地埋我”,死在哪儿算哪儿,这是何等的潇洒。即使这样,也有潇洒不起来的时候,也有人在走到路的尽头再也走不下去的关头,抱头痛哭,这大抵是心理因压抑而变态的表现,也就证明先前的潇洒是假潇洒了。至于稽康最终以一曲《广陵散》被杀,却不啻是即使躲进自己的庄园清高也逃不过政治黑暗的明证了。
稽康被杀的场面是极其动人的,堪称清高到最后或者潇洒到极致的典范了。他在刑场上先是欣赏了一下自己在阳光下的影子,然后弹罢那曲只有他一个人会的《广陵散》,叹口气说:“《广陵散》从此要失传了”,从容就义。这不是以“士可杀不可辱”一句话就所能概括得了的,简直还给予了后世潇洒不起来、或者做不负责任的假潇洒状的我们,以极大的美学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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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和愚乐
江南藜果
在“食文化”、“酒文化”、“茶文化”和“性文化”等滥用“文化”概念的同时,眼下以歌舞为代表的流行文化,却少有自称为艺术的,这跟言必称艺术(“演讲艺术”、“领导艺术”……)的八十年代多少划了点界线。流行文化被称为“娱乐”,一个被置换进了新酒的旧瓶子就这样行情看涨。
一说娱乐,我们立马就轻松起来。娱乐跟消遣的意义很接近,比起“玩艺术”这样的说法来,更具有“玩”的特性。这是就受众方面而言,比如卡拉OK,比如去看什么天王的演唱会,再比如去看时装表演,看了就看了,唱了就唱了,就消遣了,就娱乐了,你事后毋需有所思索甚至体味,它在你此后生涯的精神结构中基本上不留下负累。
但就那些向大众提供这些“文化快餐”的搞娱乐的人士方面说,娱乐却比纯粹的“玩艺术”累多了。因为越提升到形而上的高度,本真的艺术活动就越疏离了功利性,而成为首先是“娱己”或者投射艺术家自己精神的“玩”,根本不需为外物所累。“娱乐”则不同,它要“娱人”,必须挖空心思去想如何使别人“娱”起来,即迎合市场,占领更大的市场。“娱乐”业既已为“业”,就绝对是功利的,它以赚钱为目的,这看流行音乐公司的“制作”流水线即一目了然。这样,上到公司老板为钱所累,中到制作人为老板所累,下到歌手,则从歌路到对外形象均受“策划”所制,抹杀个性,削足适履。
这些人累死累活,为的却是大众的“娱乐”,风格高矣。于是,大众就乐了,尤其当节目中引进了香港的“搅笑”作派时,大众真是一“搅”就“笑”的。某夜,去看一台娱乐节目的制作,观众笑得前仰后翻。我本人自然也忍俊不禁,连称“娱乐娱乐”,但身边的张晓舟却说:“对,不错,愚乐,是愚乐。”
由“娱乐”而“愚乐”,精辟!深刻!一针见血!
浸泡在这种“娱乐文化”中长大的大众,真的见不出在精神性智力方面会受益,我真的担心他们会越娱乐越愚蠢,如果一个民族只有这样的“娱乐文化”和“愚乐文化”,悲乎哉?
受愚弄的当然不单是作为消费者的大众。歌手做音乐公司的傀垒,被人在背后牵线动作,你说他愚也不愚?那些卷入商业机器操作中去的“愚乐记者”,在歌手后边屁颠屁颠,结果自己参与捧出来的歌手在红了之后对自己爱理不理,你说他愚也不愚?
这样一来,我不禁要义愤地说:商业简直就是文化的杀手!我坚决反对“商业文化”这样的说法,在商业中,充其量只有文明,而决无文化,它使原先有点文化的人,变得越来越没文化。
而另一方面,具有很高商业价值的,却是当初根本没有商业动机而艺术家率性“玩”出来的东西,比如文森特.凡高的那些画。近在身边而跟“娱乐”业稍有关的例子是,崔健写歌不考虑商业性,不考虑“娱乐”和“愚乐”别人,他的唱碟和唱带在中国歌手中销量最大;黑豹乐队第一个专集中的作品创作时一定没太多想商业性,结果发行量很大,后来引入商业机制,它的第二个专集却至少不如第一个好卖了。
1994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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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都市与文本(下)》向陈晓武提几个问题
江南藜果
在《岭南文化时报》读到陈晓武的《都市与文本(下)》。因为该文涉及我自己平时在想的问题,所以借此触机,围绕陈先生所言,提出一些想法,求教于陈先生,以及也在想这些问题的学长。
晓武在文学观和文化观上的这种“向前看”倾向,正与目前的我一致。说“目前的我”,是因为我在广州生活9年,对都市工商文明有一个从排斥、抵制到重新认识、认真对待的过程。说“重新认识、认真对待”,并不等于全盘的价值认同。转变是在于由“向后看”到“向前看”。“向前看”,并不等于放弃批判。如果放弃对以资本主义为精神内核的都市工商文明和以都市工商文明为物质载体的资本主义的批判,我们岂不正放弃了马克思主义?
但问题是,我们现在还有很多的文人,广州也很多,却在坚持“向后看”的批判立场,即从晓武所说“封建文人、士大夫归隐山水、息影田园的心态”出发的批判立场。不客气地说,《岭南文化时报》,尤其在它的早期,总体上所持的就是这种立场,它如今发表晓武的这篇文章,不知仅是它的一种大度,还是在试图一个真正的转变?
也是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我国的“先锋”文学和与这种文学相关的“第五代”电影,太缺乏当代性和都市性,除了王朔(但我想,很多人会把王排除在“先锋”文学之外的)。这个现象,在90年代的早期及更早的时候尤其显著,它们即使触及“当代”和“都市”,有时也是以一种和过去玩赏女人小脚有点相同的意思在玩一些场景和心理描写。我当然不是说全部的作品都是这样的,我是说我看到过很多这样的。这也不是说,“先锋”文学没有成绩,相反,它有很大的别的方面的成绩,我只是不满于它在这一方面的成绩。
同样的,和晓武一样,我的确看不惯大部分选择大都市生活和工作(没有在大都市里的,并不说明他们不想)的一些文人,一方面不但充分享受着都市文明给他们带来的物质成果并且穷凶极恶地攫取这些成果,另一方面却在大骂这个文明怎么破坏了他们的“精神家园”。这不是“拿起筷子吃肉,放下筷子骂娘”又是什么?怎一个“酸”字了得!简直就是晓武所说的虚伪了。
对晓武的支持到此为止。下面我想谈谈问题的复杂性。晓武好象对都市文明大唱赞歌,很少有对它怀有警惕之心的意思,虽然我知道,我们不能要求一个作者在一篇文章里全面阐释他的观点和立场,而且,对于思想而言,深刻的片面远胜于平庸的全面。
晓武的文章是以“历史”、“人性”和“审美”这三个基本概念为支点站立起来的。晓武的大约意思是,都市文明是历史运动的产物,历史运动的动力包含着人性,而审美又以人性为内涵;但我们的作家和文化评论者却在借着人性和审美在反历史,即误把对“田园牧歌”的缅怀当作人性和审美,然后将它当作武器,来反对历史之成果的都市文明,所以是“后视”的,不“积极的”,不“健康的”。
这样说话,逻辑是逻辑了,却未免简单和不够细致。逻辑总有个前提,前提又有前提,溯到根本,这里不象数理化那样有公理,我们只能谈常识。所以,让我们先回到常识。
一,常识告拆我们,以都市为对象的文学,并不一定都是“积极的、健康的”。波特莱尔的《恶之花》以都市为题材,却有很大的颓废性质,但它是世界级的好文学。
二,人们对过去的、失去的东西,虽然这些东西不怎么都是好东西,都会有缅怀之情,这是人之常情。这个常情是一个很文艺的因素。尤其移民到都市里的人,尤其移民到物质文明更加发达的西方都市去了人的,如果他还在怀恋处在穷乡偏壤的故土,我们往往会称赞他,至少绝对不会看不起他、说他不好。
三,美学家和艺术家们常有“残缺的美”这种说法,这种美当然不一定实用。
一个艺术家去了山乡,看见一座残破的房子,会很高兴地把它描画下来,但决不会一定要住进去,更没有要把它居为己有的意思,也不会建议已经迁到新居去了的屋主再住回去。
四,所以,审美和生活是有距离的;那么,审美和“历史”是不是也有距离呢?
五,那么,“人性”是什么?这是一个大问题,晓武的文章根本未作解释,我也无力解释圆通,要解释也要写很多很多字。但至少,古今中外很多很多人在这个问题上分成两派,一派说的是人性善,另一派说的是人性恶,哪一派都未说服另一派。说善说恶,只是说人性的一种“性”,而不是回答了人性是什么。这没关系,我暂且引来作人性包含有善和恶两方面的根据。人性有善和恶两方面,我想也是生活中的常识。
以此为前提,如果历史是以人性为一个动力的,就有可能有时是用了善一方面作动力,有时用了恶的一方面作动力。这样,我们怎么能保证,历史发展出都市来,就一定是用了善的动力呢?晓武文意说都市化符合人性,我们怎么保证它符合的就是善一方面的人性呢?我并不是在诘问晓武,只是愿意对此存疑而已。
还有,人性和人欲的关系问题。我们有时看到有评论家评一个以人欲为题材的作品,说它反映了人性云云,可见,人性和人欲是难分难解的东西。
晓武文意说都市的出现是历史符合人性的表现,我想,在这个用法上,把人性换成人欲大致上不会有错的。无论资本主义发展早期的都市现代化,还是如今一边“放下筷子骂娘”一边大攫都市文明成果的那些酸文人,都可以人欲一词蔽之。
这一来,问题就麻烦了。人性还是很好听的一个词,一到人欲,贬的色彩就重了。当然,褒贬也是相对的,以前贬的东西,后来革命了,解放了,就褒了。所以我们也大可说“人欲解放”什么的。
这又带来了问题。人欲一解放,就会失去理性,越来越少顾及“环境保护”、“生态平衡”这些说辞,遑论“精神家园”什么的。
至此,晓武应该明白我是什么意思了。晓武毕竟是聪明人,看得出来,也是在思想的人,不象那些一听人家说我们“文化沙漠”就气闷一着急就拿“商业文化”“饮食文化”还有别的什么“文化”来乱对付的简单之辈。
再来续一点悲观的“狗尾”。如果自然本身在人性中注入了一种力量,非要都市文明无限度地膨胀,一直膨胀到沥青路铺满全地球的乡间、让自然景物荡然无存为止,那是谁都没有办法的事。但是,我们为什么非要求文艺家和评论家对此大唱赞歌不可呢?为什么对尚存我们记忆中的田园牧歌缅怀一下都不充许呢?人家缅怀得好,缅怀得有技巧,缅怀得艺术,缅怀得有“文化”,我们为什么非要自高自大地说人家不是“积极的、健康的”呢?
我这样说话,是想将讨论的问题逼向极端,然后希望有人在另一个极端回答我,把问题逼得更加明朗起来。
而实际上,人类的每一步前进,正是在问题和困惑中取得的。但进步到底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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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大文化
全国及至世界最大的书城和书市、中国艺术博览会、国际广播音乐博览会、全国现代舞大赛、摇滚音乐会、各种艺术展……,11月进入下旬之后,广东,尤其广州,突然“热”起文化来了。
广州近来一直在大叫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大都市,当然不仅仅是几座大楼的拨起和几条马路的拓宽,也不仅仅是经济上的“腾飞”,还应体现在文化层次的提高。只知有卡拉OK和“四大天王”的都市,能叫国际化大都市吗?
广州人能够意识到这一点。从每年供不应求的新年音乐会,到今年不惜投资巨款组建自己的芭蕾舞团,都对此有所交代。而更令人可喜的,是尽管还未得到官方倡导,但在民间,已经自觉在做和国际文化接轨的工作。不和国际接轨,能叫国际化大都市吗?和国际接轨,不仅体现在几项国际性的活动上,更应体现在文化节目类型上的和国际认同,比如现代艺术,比如摇滚。
然而,文化果然这么容易就能建设起来了吗?就我们读过几本书的人来说,“文化”这个词,却是显得多么的沉重。我们果真能够举重若轻吗?
上海学者余秋雨先生专门关心过现代都市文化的建设。我们且看他对现代都市文化的构架是如何分解的:文化设施、文化活动、文化气氛、文化偶像,四个部分由硬件到软件,由物质到生命。
硬件的部分和物质的部分容易办,刚刚从农民变过来的都市经济暴发户也能办,不就是花几个钱建几座书城、办什么博览会和现代舞大赛嘛?而软件的、精神的、生命的,实质上文化内涵方面的建设则难矣,决非一日之功可成。11月的这么多文化活动,在普通市民中能有多少影响力,在普通市民中造成了什么气氛?我想不容乐观。不信,就做一项调查,对于多数广州人来说,他们的文化偶像肯定仍是“四大天王”之流。实际上,去看现代舞的,有人不一定懂现代舞;去看装置艺术展的,也不乏做广告生意发了财、需要充充“前卫”(对于他们已经不叫“雅”了)的“太子党”。
那么,这些活动就白搞了?不是的。文化的精神层面、市民的文化人格,都需要一点一滴日积月累地浸染,11月的“热”,肯定也是这种浸和染的一部分。但,怕就怕呼隆一下之后就没了,就像这个“节”、那个“节”,主办者赚了或赔了一些钱后,留下的是更加的空虚。
所以,我们期待着多姿多彩的文化活动,能够持之以恒地在广州和广东搞下去;而且,为文化而文化,做得纯粹起来。
所以,我们说,同志们仍需努力。而努力的方向,不仅是几座文化设施和几次文化活动,更重要也更艰难的,是文化人格的建设。建设文化人格的呼吁,是针对全体广州人的,对普通市民、企业家、经济暴发户,也对自以为行了的艺术家和“文化人”,同样也对,并且更对都市需要他们来设计和管理的各种各样的官员。
我们要建设大文化,一种层次多、底蕴足、内涵丰富的大文化。大都市,理应有大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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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
江南藜果
上回说到“大家(扌+“温”字的右半边)食”。
英雄主义、文化品格和人文精神就是这样在一片“大家(扌+“温”字的右半边)食”声中失落的。诗人愈心焦在北京力倡并力行中国的“文艺复兴”运动,无论如何偏激,针对这现时代的精神萎缩却显得如此的必需。尤其是,他在两条线上攻击被商业收买和躲进经院越说越玄的两种所谓的“文化人”。
他提倡介入。是的,要介入。在流行音乐已经无可避免地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主要文化方式的时候,精神的复兴必须覆盖这一领域。所以,我热情关注在南方兴起、倡导从“四大天王”的阴影下解放出来而崇尚个性自由的“新群众音乐”运动。
我们的声音必须加大力度,我周围的朋友们应该同时喊出这种声音。齐声高呼,才有更大的力度,才能产生更大的回声。
但同时,我们反对任何意义上的文化专制主义。我们既反对意识形态和政治对文化的专制,也反对商业对文化的专制,同样反对以“精英文化”相标榜的专制。
试想,正如俗文化冲决了精英文化的堤坝,以金钱的洪流淹没社会,从而腐败和丑恶泛汜一样;在现代社会,抽空了商业,抽空了大众,抽空了凡俗生活,不也是同样的难以设想和可怕?
所以,任何文化形态,只要它是不受律法禁止的,都有权利发出自己的声音和争取自己的地位。我们不会去“专制”“四大天王”之类。我们只是以我们的立场,不喜欢它们;反对它们,并不是要取消它们。它存在,很多人需要它,且不管合不合理,它的存在自有理由。但我们仍是坚持自己的立场,在一片富有惰性、消蚀大众精神和意志的“糜糜之音”中,我们要培育另外的声音,那种具有批判精神、直面人生本质、甚至仅在形式上有所革命和创新的声音。在南方,我们只找到那么几个“另类”在艰难和困苦地发出这种声音,它还很微弱。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但当它终有一日为主流社会招安而成为主流的一分子,也有了惰性,从而失去革命性,我们又会寻找另外的声音。
我要说的是,我们赞成一种新声音和加入合唱,并不因此表示它就是完美的,永远完美的;同样,我们以批评“批”一件作品,也并不因此表示它是一无是处的。
11月4日在中山大学的一个学术讲座上,主讲人提到世界上严肃而好的书评人,对即使是自己认为非常好的著作,也要“鸡蛋里挑骨头”,这对学术的推进才更加有益。我想,乐评也同样如此。所以,受“批”的作品和音乐人大可不必恼羞成怒。我们的目的,是繁荣和推进。
但目前的情形是,从文化品位上进行的乐评太少了。而另一些自以为有文化责任的“精英”,又对流行音乐,包括“另类”,大多不屑一顾。他们不愿介入这种凡俗、活生生的文化活动,他们只愿意躲在“经院”里高谈阔论。
我的朋友何龙,从《羊城晚报》文学副刊调到“娱乐”副刊后,曾多次对我提起要向版面引进“人文关怀”。但从目前版面看,似乎仍看不出有这种关怀。看起来,阻力是大的,而且来自多方面。
广州近来在文化上的努力不可谓不彰显,但目前看来,这种努力的品位是可疑的。传播媒介在这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流行音乐人、乐评人、文化人和传媒人,能否共同用心做一些工作,引领大众的品味作一番提升?我强调用心,不应以“大家(扌+“温”字的右半边)食”搪塞。正因为这些人在这方面做得不够,有的甚至堪称堕落,才一概遭到了愈心焦的激烈批评,成为他的“文艺复兴”运动的横扫对象。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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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扌+“温”字的右半边)食”
江南藜果
搞乐评是不是为了“(扌+“温”字的右半边)食”?做乐评的人是否应该大家一和气(即“和稀泥”)
,不进行“人身攻击”,因为“大家都(扌+“温”字的右半边)食”?
张小舟(章非)一针见血地说:“大家(扌+“温”字的右半边)食”,一句话正体现了“他们”的丑陋。因为“大家 食”,所以应该“互相帮衬”,直至出卖自我和原则。这样,乐评就容易被收买,评论变成了捧场。这种交易不仅发生在乐评一方面,在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中,而且发生在可进入市场的一切“作品”身上。我的忧虑在于:在越开放越民主的社会中,“捧杀”甚于和易于“棒杀”。
本来以为广州“娱记”和“乐评”是“追星”般地没有头脑,纯属素质低下问题。但一句“大家 食”,就令人疑心他们是有头脑的,可能头脑用在了如何从“娱乐”业中分一杯羹。但我仍然要坚持他们目前的素质还是有问题的,至少在思想素质和广义的文化素质上,否则,他们不会因“大家 食”而一味吹捧。
传闻广州流行音乐某大腕说过这样一句话:只要会写字的,都能成“乐评人”了。
这就给了“乐评人”一记响亮的耳光,不是愤怒地,而是轻 地。如果“乐评人”还不因此而愤怒,继而振作,那么广州的所谓“乐评”就无可救药了。可怜的“乐评人”啊,流行音乐一方面买你们的好,另一方面在心底里瞧不起你们!
“人身攻击”有时不表露在言行上,而就这样转变为“糖弹”。就这样,它使人格尊严在无形中风化坍塌。
那些流行音乐人,在自己毫无文化责任感向大众提供粗鄙的“愚乐”节目的同时,也在精神上谋杀了由“娱记”而“乐评”的那些人。
如果那些“音乐人”有点责任感的话,既然知道广州“乐评人”不懂音乐,那么,在请“娱记”和“乐评人”包装之余,能否多与后者讨论音乐问题,使“娱记”和“乐评人”多懂点音乐呢?他们显然在这方面做得不够,或者说,他们显然不屑做,或者说,他们显然没有太大的诚意。他们只旨在利用,其后果就是精神谋杀。
(这令我想起广州话剧团公演《吝啬鬼》后,我和该团负责该剧宣传的何波的一次愉快合作。何是上海戏剧学院毕业的专业剧作家。他乐意和文化记者们讨论戏剧问题,并且说该怎么写就怎么写,以各人自己的立场。)
和章非谈起那些“娱记”,大有恨铁不成钢之慨。他们中的一些是我们的朋友。因此章非说,怎么说呢?说重了,大家都是朋友。但我要说,说轻了,或者不说,对他们,对我们自己,对广州的流行文化,甚至对广州的流行音乐,都没有好处。“大家都是朋友”,说穿了,实际上和“大家(扌+“温”字的右半边)食”,不正是一百步和五十步之差?
饭还是要吃的,朋友还是要做的。但是,原则就是原则。我们以我们的文化立场,批评我们所不赞同的文化立场,这才是正常的。批评,应该永远是对作品,对事,对现象,而不是对人。可是无奈,作品是人做出来的,事也是人做出来的,现象,同样还是人造出来的。而人,又不可能不“(扌+“温”字的右半边)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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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时代的风雨情怀
书评人:江南藜果
刘心武的长篇小说《阿文的时代》终于由珠海出版社出版了。据说,不到一星期,就卖出了1600本。这还是他托广州的一个书商卖的,走的所谓“第二渠道”;当时出版社的“第一渠道”发行工作还未动。听了这个消息,我就替我的同学刘心武一阵高兴。
书上“刘心武”三个字署得很大,我就问刘心武是不是有借北京那个著名作家刘心武的名打发行的嫌疑。刘心武说:哪呢?如果是,我怎么会在封面的折页印上我的照片和自传呢?
昨晚两个靓女来我水边吧喝酒,我说起我自己的一本书广东旅游出版社要出版,就说到我的同学刘心武已经出版了一本书叫《阿文的时代》。一听《阿文的时代》,靓女竟马上接口说她们正在读这本书,而且说很好看!一时间,我竟忘了我们生活在一个仅把书作为装饰的时代,感到了一种满城争诵刘心武的风雅!
但的确,刘心武写的是一个大时代,却写得很好读,即通俗易懂。我的意思是,他的写作手段是被有现代追求的作家们抛弃已久的批判现实主义和革命浪漫主义相结合的手段。
说到这个,不得不说到广州暨南大学中文系一名叫李运抟的教授。李教授写文学评论无数,近来呼唤改革开放中的现实主义文学,并且鼓吹特区有最好的这种文学的题材。刘心武拿着李教授文章的剪报,如获至宝,赶紧提了一本书和一瓶酒去拜访教授。当时我也在场,宾主只说了一些闲话,因为李教授当时毕竟还未来得及看书嘛。
据说李教授是寅夜读完《阿文的时代》的。星期一一上班,单位的同事就转告我李教授找我,叫我回他电话。但我工作忙得头昏脑胀,竟忘了如何找他的电话。今天星期四一早,刘心武从珠海来的电话把我吵醒,说李教授告诉他连夜读完了书,很兴奋,连声说好,并当夜写出一篇约3000字篇幅的评论。
这样我就更放心了。读者叫座,专家叫好,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要说我自己的意见,我当然也应该说这本书好的。这不仅因为刘心武是我的同学,我理应在不违心的条件下替他“擦鞋”;更有以下充足理由:就在《阿文的时代》紧锣密鼓印刷的同时,上个月我所服务的《粤港周末》报也在紧锣密鼓地编辑《改革开放甘周年纪念特刊·中国故事》,我写的一篇文章叫《开放的“偏门”》;而今我读完刘心武的《阿文的时代》,心里就想:这不就是《开放的“偏门”》的小说版又是什么?
而刘心武本人则建议应该将他的《阿文的时代》和深圳目前当红的政治经济学家何清涟的代表著作《现代化的陷阱》配合着读。
从这个意义上说,《阿文的时代》的一些章节就是特区现代化版的《官场现形记》。
谁是阿文?刘心武说:是你,是他,也是我,是一切进入特区里沉浮的知识青年。
那么刘副市长又是谁(窃以为,这是这本书塑造得最好的人物形象)?刘心武说:是一切代表本地势力洗脚上田的闯将,在浪漫和冒险的特区时代,这批人“无法无天”,敢想敢干,一方面特区事业靠他们开拓,另一方面他们又对现代化事业具有一种天然的破坏性。
刘心武是在特区的台风眼里跟那些“当代英雄”们一起舞蹈过的人,是在海水里浸泡透了的人,他受到这个时代的欢乐和严酷的洗礼,所以他有资格写好这本书。
令我惊奇的是,他又并不实打实地写,给这个大时代添加了一些浪漫色彩。开头阿文被伟人握手的情节,竟就叫我想起《阿甘正传》里阿甘受总统接见将屁股露给总统看的情景。
更令我惊奇和令我自叹弗如的是,刘心武在《阿文的时代》里设置的人物群像,上至“伟人”,经中央政治局常委级人物和省市级头脑和“太子党”,下到小百姓,这么大气魄地把握着中国那个时代的风云。
而阿文和阿甘都有一样的教育意义:你不一定想在大时代里叱咤风云,但时势把你推到了风云的中心,而叱咤过风云的人,最好的归宿可能还是毫无目的的跑步到大学校园。
关于《阿文的时代》的最后一句话,我要说:要是刘心武在写作时细心点,别写得这么粗糙就好了。但刘心武说小说是在50多天一气呵成的。粗糙难免,他死不认错!
好在刘心武表示在下一部作品中会充分注意艺术性,而他下一部作品的题材已经在他胸中。
《阿文的时代》,刘心武著,珠海出版社 1998年8月第l版,定价:19.80元上海图书馆“书评选萃”
http://www.library.sh.cn/dzyd/spxc/list.asp?spi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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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外听崔健
江南藜果
2000年1月18日夜10点半,崔健在广州天河体育馆谢幕,说什么上次来广州是9年前,希望下次来广州不用再等9年,还说什么希望广州也成为摇滚根据地云云。我更希望听他能说到(即使矫情地)感谢广州的观众,尤其感谢在门外冷风中站了两个半小时听他唱歌的几十上百号人。但是他没说,也不可能说。
这些站在门外听崔健听到最后的人,一定都是真正热爱崔健、热爱摇滚的。而他们当夜的这种听歌体验,一定是很独特,也能叫人感动的。
我就是站在门外栏杆边听崔健唱歌的人中的一员,我体验到了这种独特,体验到了身边这些平静而坚持的听歌方式所给予我的感动。
凭9年前的经验,很多人期望演唱会开始后那些“黄牛”手里的票会以低价出手。那些自以为喜欢崔健和摇滚的人一直等在体育馆外的广场上,可是他们失望了,这次他们不可能再花十几二十块钱听崔健。直到别人唱完、崔健也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那些在“黄牛”手里“托”来“托”去的票价钱还高居不下,甚至,一些“黄牛”把用过的票和副卷用透明胶粘起,同样要卖上百元。
从北京过来的女歌手张浅潜,从“黄牛”手里买了票,居然被拒绝入场,说是假票。
场外人群终于渐渐散去,剩下台阶上栏杆外在静静听里面崔健唱歌的这些人。
他们或许是广州的一些穷人,有的是打工者,有的是破产者,但我相信他们是真正的艺术热爱者,比起那些平时惯于蹭票白看戏、这次来场外转一圈想少花钱看崔健的所谓搞艺术、搞传媒的人来,他们很高尚、很尊贵。
在演唱会将结束时,有人骑了一辆自行车进来,把车杠上台阶,锁在栏杆上,然后和从头听起的人站在一起,静静地听崔健。
这就是我把票给了别人、愿意跟他们站在一起、站在门外听崔健的原因。
场内有人群雷动的欢呼声,也有崔健唱歌之外卖劲撩拨观众的嗓音。但场外站在冷风中的这些人很平静。他们平静地听崔健,偶尔发一些评论。
那个自称破产者而买不起票的人说,80年代崔健在北京工人体育馆首唱《一无所有》时,他就去听崔健了。现在,他还是听崔健。
这让我想起9年前。9年前崔健在广州的同一个地方唱歌,据说只卖出了90多张票。但是,那次在音乐会结束,我遇见了来自贵州的一对俩兄弟,他们跟崔健的巡回演出,跟了十几个地方,一路风餐露宿。我为此感动,那夜我请他们到我石牌村的出租屋里同宿。我还想起了广州作家林贤治那次听崔健后写的散文诗,好象叫《一个青年》,写一个青年和一群青年的关系,写得和崔健的音乐一样富有激情。
场内崔健唱完《一无所有》了。自称破产者的人说,崔健没有激情了,《一无所有》已经不是过去的《一无所有》了。他说,崔健老了。
我说,四五年前,我在深圳听崔健,也听出了这个意思,回广州后写的那篇文章的标题就叫《崔健老矣》。
场内出来的一个几乎和崔健也和我同龄的人说,真的没有激情了,是说他们自己,不再有从前听崔健的感觉了。我想,我的那些在广州努力发展的同龄人,已经成为所谓的成功人士了,此时会以如何的心境去听《一无所有》?而崔健的新歌,我那个从场内听了出来的同龄人说,写的都是性了,不再是革命。
终于,崔健唱完了。他在谢幕,他说希望广州也成为摇滚的根据地。
9年前,他在广州唱歌只卖出了90张票,我想他的希望会在那时就有的。9年前我在场内,十五块钱从“黄牛”手里买的票,我身边的一名先生边听崔健边双眼专注在歌词单上,不断问他身边的人“唱到哪了唱到哪了”。那时,我也希望广州能成为摇滚根据地。
场内崔健连他的希望也说完了。曲终人散了。我看到王磊在台阶下走过。我想到刚才场外冷风中静静听崔健的人调侃的话:干脆请王磊在外边也开一场演唱会算了。我还想起,演唱会刚开始时,我在广场上遇见了也在“扑票”的王磊,大家也开玩笑说开一部卡车来,在场外开一场摇滚音乐会,唱完就走。
广州是不是摇滚根据地,什么时候才是摇滚根据地,崔健是一种看法,场内热乎乎雷动着看崔健的人是一种看法,场内没有了激情看崔健的人是一种看法,门外冷风中静静听崔健的人,更是一种看法。
200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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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健老矣,尚能唱否?
8月中旬,崔健在深圳太阳的士高广场唱出了一首新歌:“我再次问你何时跟我走……”
江南藜果
为了去看崔健,我们在广州天河火车站等了3个小时,特地赶去深圳。那是1995年8月11日,崔健从当天起,要在深圳振华路的太阳的士高广场演唱3夜。是很久没听说老崔出来唱歌了,所以我们一定要去看。
门票上规定晚上8点半开始入场,我们去时,是8点45分的样子,看见这个太阳的士高广场门口挤满了人。200多元一张的门票,要经三道严厉把守的关卡检查,特别第一道,把票看得分外仔细。既使在场内去了洗手间回来,也有保安要求出示入场券。我上回洗手间后回到座位,甚至有工作人员追至,再看一遍我的票有没有盖章。
我们进场的时候,前一些的座位已经全叫人占了。票上规定是夜里10点开唱,但还没到9点半,场内就有人齐声“崔健,崔健……”地喊,还齐唱《一无所有》,最后还倒计数。一倒计数,果然把崔健给数出来了,那时大约8点40多分。
在场上,崔健说:“从来没有那么近唱过歌。”他是说和观众那么近。但我想他是有过的。那大约是在1986年或1987年,在北京的大学饭堂里,他一定也是和他的学生观众们这么近甚至比这还近过。那时,崔健的观众和听众主要是学生。后来,崔健和他的观众们渐渐拉开了距离,但他仍然为学生们热爱着,这在1990年他那未完成的全国巡回演出中看到了。而现在,崔健和观众的距离又近了,但不再是在学生饭堂,而是在高消费娱乐场所。我不知道当晚进场的人中有多少是学生,但我知道,以全中国计,肯定是没有多少学生花250元听一场演唱而不心疼的,况且现在的大学生还要交那么高的学费。
但是我宁愿相信,在太阳的士高广场,来看崔健演唱的,有着当年的学生,有着当年在大学饭堂看过崔健唱歌的学生,他们毕业了,挤上了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快车,终于成为有产者,比绝大多数的中国人提前进入了小康。从打扮上我们可以看出,他们的确是有钱人。在震聋发聩的音乐声中,虽然有人躺在后边的椅子上睡觉,我终于没看见象1990年广州天河崔健演唱会那样有人对着手里的歌词认真地问“唱到哪儿啦”。
崔健唱到第三首歌《解决》时,我终于感觉到他的音乐力量把我给淹没了。原先想在一个舞场唱,虽然带了有刘元、埃迪、张岭、孙宏伟、巴特、徐卧桦、权友等组成的整支乐队来,但不可能自带音响设备,所以那效果会远不如1990年我在广州听的他的那2场音乐会。但是“眼前的问题很多我无法解决……”,《解决》终于把我的心身都淹没了,这感受比在家里听破录音机磁带放出来的强烈得多。
于是崔健开始得意了。他说:“我们不要不健康的音乐,我们要健康的音乐,我们要年轻的音乐。什么叫年轻?”然后拍了拍胸脯紧接着说:“这就是年轻!”
崔健还年轻吗?都33啦!人家早叫他老崔啦!真正年轻的正在一茬茬的起来。但是崔健真的还年轻,他仍在不断创作,而真的使他年轻的,是他的创作在音乐上不断地自我超越,越走越远,不象上了年纪的人易于倾向保守。评论普遍认为,在音乐上,他的第二个专集《解决》超越了第一个专集《新长征路上的摇滚》,而第三个专集《红旗下的蛋》又超越了第二个专集。这不?在深圳太阳的士高广场,崔健最后又唱了一首新歌《笼中鸟》。
但是,崔健真的还年轻吗?无论他的音乐形式如何变化,我听出来的仍是一贯的崔健,仍是愤世嫉俗的崔健,仍是激烈批判虚伪和媚俗的崔健。崔健取歌名叫《宽容》,但我听出来的仍是不宽容:“去你妈的,去你妈的,我在背后骂着你”。而在现场他最后唱的那首新歌我听得最明白的一句竟直接沿袭自他那堪称代表作的最初作品《一无所有》:“我再次问你何时跟我走……”。
崔健一贯了快10年了,10年的时间,多年轻的人也该老去了。“这世界变化快”,你看这10年来,世界变得多快,人们都在不断地改变自己以适应变化了的世界,力求跟上时代而显得年轻,不使自己被历史的快车甩下去,然后跻身新兴的中产阶级。纸巾文化和泡沫经济一起令人眼花缭乱。
是他们跟不上崔健了还是崔健跟不上他们了?当他们终于成为既得利益者、不再一无所有的时候,他们只记得崔健的《一无所有》,他们全场和唱《一无所有》,而且要求崔健唱那首富有垦荒精神的《南泥湾》,就象如今身为总经理之类的40来岁的老青年,在豪华的卡拉OK厅里,点唱过去做知青时唱过的《三套车》、《山楂树下》。而崔健在现场唱得更多的是他后2个专集尤其第三个专集里的歌,这些人都不会,于是象看耍猴似的看崔健唱。
这些既得利益者!实际上,难道崔健不也成了既得利益者了吗?尽管他的演唱会仍要受到一些人的限制和压制,他仍在受压迫,但以他在中国摇滚乐界一直以来的地位,以他如此大哥大级的人物,以他卖门票卖到250元,我还是要认为他已经成为既得利益者了。崔健说:“我们要反对媚俗。”这就使我知道崔健比以前能说会道了。我知道5年前的他在演唱时只有一两句话,而现在,他不断地说话,就象香港和广州的流行小歌星,他还会两只手在头上做成两只角的样子,摇啊摇。崔健摇啊摇,举起双臂,要求观众跟着他摇啊摇。
无论如何,的确人民热爱崔健,历史会热爱崔健。但我们不知道,我们应该热爱未变的崔健,还是变化了的崔健;我们应该热爱年轻的崔健,还是正在老去的崔健。
论如何,的确人民热爱崔健,历史会热爱崔健。但我们不知道,我们应该热爱未变的崔健,还是变化了的崔健;我们应该热爱年轻的崔健,还是正在老去的崔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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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邓丽君
江南藜果
听到邓丽君的死讯,就突然觉得她很值得怀念。而人们似乎已经忘记她太久了,只有她的死亡这样一件激烈得残酷的事,才会刺激我们重新想起她。
说邓丽君值得怀念,并不是说她作为一代“歌后”,七八十年代唱红整个华语世界,而是说她的确是中国大陆流行歌曲的启蒙导师。
当初她充当中国大陆流行歌曲启蒙者角色的时候,也正是她被不无政治性地拒绝为资产阶级“糜糜之音”的时候。邓丽君不是个自觉的启蒙者,她只是按着自己的性情唱,但是大陆人听到了,就摹仿了。而在那个年代,中国大陆的第一代流行歌手,稍一运用“轻声”、“气声”这样的唱法,就要被话语权的掌握者指责为“黄色”、“下流”, 受严肃的批判。
我本人通过广播听到邓丽君唱歌是在七十年代末或八十年代初。那时我正在念大专。当地的一名同班同学说他家里的收音机能收到外国台,还说能听到很好听的歌。这名同学的父亲是向子女进行经常性家庭式马列主义教育的“正统”老共产党员,不知他会不会知道他的儿子却在家里经常收听“敌台”?我跟我的同学到了他的家,躲进他的房间。我坐到房里的一张旧单人沙发里。他将收音机调到东南亚一家电台的频道。于是,我听到了邓丽君唱歌。我已无从回忆是哪几首歌,但当时的感受必将令我终生难忘。因为当时我不但第一次听邓丽君唱歌,而且是我第一次坐沙发椅。从小听和学唱“雄纠纠气昂昂”而“积极向上”的“革命歌曲”,突然听到这种软绵绵的歌,而且是甜甜的女声(当时我正处在青春期)在唱,而且突然坐在沙发上,我的心并身就同时酥软下来,象是散了架。我从未有过据说很舒服的被异性按摩的经验,如果它果然舒服,我想,一定比不过我当年第一次听邓丽君的感觉。
我怀念邓丽君,并不仅仅怀念她作为中国大陆流行歌坛的启蒙者,更不仅仅怀念我第一次听她所带来的近似于肉欲的感官享受。我怀念邓丽君,还因为她唱那些歌的美学价值。她唱那些现在我看来简单得近乎肤浅的歌,但她的简单里有清澈的美丽。联想到现在泛滥在香港和广东的一些流行歌,肤浅是肤浅,但却复杂,不见那种简单而清澈的美丽。而十分重要而不能略视的一点,是邓丽君的歌及唱,其资源似乎直接来自中国的民歌,得自于山野和田头,得自于村头和小城。那种简单而清澈的美丽,很大部分正因了这民间资源的单纯朴素。
我怀念邓丽君。你们也在怀念邓丽君。很多人都会怀念邓丽君。因为邓丽君死了。人们容易怀念刚死的人。这种新鲜的怀旧或怀新鲜之旧的感情,会使我们的居室和大街上重新响起邓丽君的歌。邓丽君的歌唱马上又要红一阵子。正因为此,另外一小部分人,就会变怀念邓丽君而吃邓丽君,他们将利用人们的怀念邓丽君于商业目的。一定有很多音乐公司都在赶制邓丽君的歌带。这很好,能够满足怀念邓丽君的人们再听邓丽君的小小善良愿望。吃死人的事我们已经司空见惯了,不说也罢。
唯一遗憾的是,邓丽君没来过大陆。要是她能亲眼看看中国大陆对她的热闹劲,我想她一定死会瞑目了。所以,她在瞑目之前一刹那如果来得及,一定会这样遗憾的。好象她曾经说过决不来大陆,不知这种敌意谁是始作俑者。但后来她又想来了。就在她说要来大陆后没多久,她就永远不能来了。这听起来更有遗憾感。也更曲折,还给人有点蹊绕的感觉。
当邓丽君三十岁而我二十岁的时候,听说她还没结婚,就为她遗憾,并且曾想,要是我能遇见邓丽君,我会不会请她嫁给我?十多年过去了,她带着太多自找的和人们强加的感情纠葛离开了人世,却一直没能够体会一个普通女子嫁为人妇的生活。这算不算又一个遗憾?而如今,我自己也已三十多岁了,早过了邓丽君当年我为她遗憾的年龄,也还是没人嫁给我!
真是世事沧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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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歌
江南藜果
在流行歌曲时代,我们谈老歌,会把我们自己陷入尴尬的局面。
什么是老歌?多“老”的歌才算老歌?十岁的?二十岁的?几百岁的?还是一、两年前的甚至几个月前的?在流行歌曲时代以“流行”标准,我们或许可以说正在流行就不是老歌,流行过了的才是老歌。怎样区分正在流行和流行过了的?难!我们总不能说正在打榜的才是新歌,而落了榜或者已经上过榜的就是老歌了吧?
以广州乐坛为例,那么多的音乐人和歌手正在创业和守业,他们写出和唱出了数不胜数的歌,新歌真是太多了。这些新歌必须尽快地老去,有的几年,有的一年,有的几个月,有的几天,有的甚至未等出笼,就可以老去了;否则,这么小一个广州将新歌成灾,将被新歌淹没。
而另外一些歌却是不老的,永远不会老,除非人类终有一天老得不可救药了。比如《国际歌》,比如《马赛曲》,比如《义勇军进行曲》,它们虽然是各个特定阶级和民族在特定时代发出的声音,但却属于全人类,因为对正义的追求,将被人类不断反复地唱起,它们将常新,除非人类终于堕落到不再分清何为正义何为不义。 BEATLS和BOB DYLAN的许多歌尽管写在五、六十年代,也至今未曾老去。《何日君再来》虽然在三十年代和以后的几十年中被人们认为不是好歌,人们说它会瓦解中国人民的斗志,它不断地被枪毙,但当今天我们终于到了歌舞升平的年代,它又重新焕发了青春,因为它美丽动人,因为它在艺术上有可听可鉴之处。按我的判断,崔健的《一无所有》将不会老去,张楚的《姐姐》也不会老去,它们必定青春常在,因为它们唱出了这个时代的一部分本质,尽管有人说张楚唱姐姐实际上就是唱一个女人南下深圳卖淫。正如我不反对“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我也赞同“越是时代的越是永恒的”。
那么,当我们听到一首新歌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很难判断它是否会很快老去?这正是考验我们的耳朵和头脑的时候。而是不是将会否老去和什么时候老去这个问题放在心上,也正是考验那些写歌和唱歌的人的标准。想这个问题的人越多,我们听众的耳朵就越有福气,我们的歌曲史也将更多光彩的几页。但是,问题在于,并不是你想你写和你唱的歌不老它就会不老,它实际上更关系到你的头脑里和心里的东西。
所以,我们谈老歌,实际是要谈那些不老的歌,那些具有永恒魅力的歌,而不要谈那些曾经出现过,但没有生命力而早就死亡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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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阿甘正传》
江南藜果
看完《阿甘正传》,我们不禁欢欣鼓舞,对生活充满了信心。连阿甘这样的弱智者都能成为百万富翁,我们这些并不弱智的人,只要认真生活和工作,哪怕傻呵呵地对现存的体制不作一丁点的思考,毫无怀疑和批判,实际上,只要不怀疑和批判,只要埋头苦干,只要埋头向前奔跑,我们不但能够逃避不义的追逐和压迫,而且焉有不发达之理?
而那些向人民许诺各种更加美好的社会制度的政客们,可能因为聪明过头而太不弱智,所以难免要尝一尝刺客的枪弹。
对于阿甘来说,这是一个心想事成的故事。傻人有傻福,梦想终能成真。阿甘的梦想,是不是就是人们曾经告诉我们的那个“美国梦”?
如果这就是“美国梦”,那么我们有理由问:追求自由精神的这个梦,是何时变成了逆来顺受、失却主动、等待命运赐福的?
有意思的是,阿甘的极其个人化的幸运故事,是在美国社会和国际政治的大背景中展开的。那是一个冷战的时代,全世界都在担心会不会爆发另一场世界大战,国际政治里充满了核恐吓。在美国国内,年轻人起来反叛将世界搞得一团糟的他们的上一辈。他们反战,以极端的方式反抗体制中压迫人性自由的因素。而黑人,则在反抗种族歧视和种族压迫。他们示威,集会,吸大麻,搞摇滚,自我放逐……
而阿甘却站在他的同龄人造成的潮流之外。他对国家、对制度、对他的同龄人的所作所为,似乎都没有意见。他唯一一次被置身于需要发表意见的境况时,却可以因为喇叭突然不响了而在观众心目中保持了逍遥派的身份。阿甘永远是一个好国民、一个好士兵。他是一个好孩子,一个乖孩子。
《阿甘正传》就是这样一部教育人们做一个好孩子的电影。傻一点不要紧,只要乖,命运就不会亏待你,就连他的上司 上校都被阿甘教育好了。生理和心理俱受越南战争摧残的上校,在和阿甘的相处中,从堕落中自拨,一个沉浸在酗酒、嫖妓、斗殴泥淖中的烂仔,终于成为了体面的中产阶级的一员。
当然,不堪忍受父辈压迫而出走、做了嬉皮士跟同志们浪迹天涯的女主人公,最后也回到了家园。她发现自己先前有点傻,而本来就傻的阿甘却好象不怎么傻。于是,她甘愿受阿甘的驯化了。
阿甘仍在不断地奔跑。他不知道为什么而奔跑,更不是为了什么“终极价值”之类,他只是跑,不断地跑,傻呵呵地跑。而那些好事的新闻记者,却非要他为一点什么“意义”而跑。
阿甘仍在毫无意义地跑。他带动了一批人,他们跟着他跑。阿甘成了一些人的偶像。在后现代,人们已经不需要追究什么意义了。
就这样。《阿甘正传》有点喜剧色彩,却正是美国某一方面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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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风——古中国化
江南藜果
广东实验现代舞团今年的第一个大动作是一组总题为《古风随想》的作品赴欧洲参加艺术节,四五月间分别去瑞士和德国,在这之前,在舞团的小剧场,从4月12日到4月14日,将这些节目一连演了4晚。
一共10件作品中,《遗风》、《秦俑》、《戏说心绪》、《源》和《独白》是首次在小剧场演出,可以说是新作。而《风.月.女人》则是由两件旧作《风月》和《女人和扇子》合成一个新作。
除了《旋转的世界》、《清音》是德国人的作品,此次出国演出为德国人所指定,以及刚从美国回来的邢亮的《独白》,从7个作品中,我们看到了广东实验现代舞团使这组赴欧节目不但“中国化”而且要“古中国化”的意图,大概这正是它定总题为《古风随想》的理由所在。
这“古中国化”化在哪里?我们看到更多的仅仅在于取材、服装和音乐方面。当然,我们可以这样说,正因其是现代舞,我们必以现代的观念观照古代题材。问题正在于此,我们到底从这组作品中看到了多少值得一提的观念?而现代艺术的一个方面正是强调观念的,观念的新度和观念的强度是衡量一件作品的一个标准。
《遗风》可以说是高成明迄今最大的一件作品。虽然作者说“体味着古文化厚重的底蕴,表达属于今天的全新认识”,我认为它的成就更多地在于它的形式音响不来自机器而直接由舞员在台上吹打,因此音乐真正成为舞蹈的一部分;钹、竹帘和竹筛的运用;均衡感……
比起高的前两件著名作品《旧故事》和《罡风》来,《遗风》显得更加晦涩。如果说尤其《旧故事》甚至具有情节,到了《遗风》却整个作品就是意象的堆积了。前两件作品的观念基本上还是表达得清晰的,《遗风》就“象”重于“意”了,我连看3遍,只看到一组一组的形象不断出现在舞台上,却解读不出清晰的意义来。
对作品基本上可以有两种读法,一种是读出作者做进作品中的“意”,另一种是根据作者在作品中提供的形象和线索,读者读出自己赋予作品的“意”来,即参与创作。现代艺术更重视后一种读法,但问题在于作品肯定具有公共性,否则艺术将失去边界,艺术家在自说自话而读者莫衷一是或莫名其妙。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邢亮的《独白》如果真如提示中所说是“一件纯粹属于个人的事”,何必要搬上舞台让观众接受和难受?个人的事个人解决,艺术必须具有公共性。但这样一来置创新于什么位置?因为只有不断突破公共范式,艺术才在前进。这实际上是一直在争论的“懂不懂”的症结所在。
这样一来,面对《遗风》,我的困惑是:到底是我的感受力不够?还是作者的表达式有问题?尽管如此,我还是从作品中感受到“美”,所以我对它的最高评价只能是:这件作品很唯美。
《秦俑》是李悍忠的第二件作品,气度和场面都不亚于他去年的《方舟》,思考的问题也差不多一样地重。一方面,和《方舟》所犯的毛病一样,《秦俑》也显得拖沓,两句话能说完的事,非要说成五句不可;另一方面,它的许多动机又未能充分地发展下去。也正如《方舟》中“我们都是木头人”的观念并无新意一样,《秦俑》中文字的历史可能会遮敝真实的历史这种观念也算老套,但被搬上舞台还是别的舞者没做过的事。毕竟,舞者不是哲学家,而李悍忠也还年轻,只做过两件舞台作品。
我实在看不出《秦俑》中把音乐人为断成如此碎片的理由。虽然我们可以说这也是对历史观念的一种表达,但我想也不必非得从头至尾这样重复表达。我只能认为作者受到了接下去要说的一个作品对音乐成功处理的影响,从而生出仿效之心。
最有新意的反倒是《风.月.女人》。由两件作品合成,它就有给人以中国古典词上下厥的感觉。
而它的下半厥,用的是三十年代的流行音乐,却是一种“破坏性”(或者解构性)的用法,其意义就如同北京的摇滚歌手们和广州的胡(日+方)的翻唱和重做邓丽君。当然,这部分的意义并不仅仅在这里,它的趣味性所蕴含的用心,和上半厥的意趣在若即若离的关系中,造就了一种张力和想象空间。
北京万素编舞的《戏说心绪》,是一个不错的舞,也仅仅不错而已。它的流畅和情趣显然吸收了较多的中国民间舞语言。作者似乎并不想告诉观众太多的内容,所以它不迫观众思考,从而观众在看的时候不太被“懂不懂”所困扰。
同样来自北京的创作《源》,是所有节目中最差的一个。它实际上最好取名叫《中国功夫》,因为我们只看到两个人在台上打太极拳或别的什么拳,这就是中国文化或风格之“源”?更叫人受不了的是,作者在简介中写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归一。”分明是以“大词”吓人。
它的失败可以说是艺术作品最基本的失败——表达的手段和技术不能承受表达的内容。这时,如果读者以自己的方式参与解读,必然读出和作者原意毫不相干的东西来。这就回到了最初的问题。
而以看似深刻实际上表面化的东西来强化“古中国风格”,那么,不要这种风格也罢了。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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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向传播媒介澄清几点事实 代影评或观后感
江南藜果
如今,只要张艺谋一拍电影,以大报小报为主力的传播媒介就前呼后拥,一会儿说导演嘴严,造神秘感,一会儿又说这是“第一……”。其实这都是瞎掺乎,待到电影一公演,我亲自去看上一遍(是只有一遍,因为张艺谋早期的时候他的作品如果值得看两遍或以上的话,越到后来他所值得看的遍数就越少了),就发现先前传播说什么“第一……”的云云都是扯蛋,用时髦的术语就叫误导。
以下谨就张艺谋新片《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出笼前传媒的几个误导或谣传澄清一二,以期为中国电影事业的发展略献绵薄之力。
一,绝对不是城市题材片
传媒曾谣传说,《摇啊摇,摇到外婆桥》,是张艺谋的第一部都市题材片,并且云张从专从农村题材挖掘中国人的落后愚昧残暴发展到在大上海之背景中发挖什么新东西是一大进步。
这是错误的,张艺谋在他的新片里并不表现得进步,也没有什么退步,张艺谋仍旧是那个张艺谋。
也就是说,张艺谋要说的,仍旧是他的老话题:对中国特有的残酷宗法制度以及这种制度下女性命运的揭露。这是无所谓农村还是城市的。在《摇啊摇,摇到外婆桥》中,我们看不到相对于农村的生机勃勃的工商业文明,以及确保这种文明的民主和自由的制度。在电影中出现一间歌舞厅、一座公馆和一栋别墅并不就意味张艺谋从农村转移到城市了,况且影片的后半部实际上已经从表面的城市撒退到理应归于农村的岛上了。
小金宝的命运,仍旧是“我奶奶”、颂莲、菊豆们在宗法制度下被压迫被损害的命运,只不过先前这些女性形象跟更下层同样被压迫者的偷情,变成了小金宝跟黑社会(宗法制的一种强化形式)老二的偷情,遑论跟秋菊这样带来更多光明的女性形象相比。在这一点上,说张艺谋进步了,不如说他退步了;说张艺谋退步,不如说他悲观:女人从农村走到城市,充其量只不过变成了一只“小野鸡”,无论她做成了歌舞王后也罢,做成了大明星也罢。而且,真正的悲观之处在于,这种供男人玩弄于掌股的“小野鸡”会生生不息,杀掉一个小金宝,又会再带进城去一个阿娇;而水生被绑在桅杆上时虽能看清这个颠倒的世界,但唐老大调教水生的信心十足,这个小孩子最终也会被调教成他六叔这样的宗法制的自觉维护者或者老二这样的谋篡者,或许也不是不可能的吧?
所以说,《摇啊摇,摇到外婆桥》,是张艺桥一直在思考的问题的延续,无论场景设在高梁地、酿酒坊、染坊、歌舞场,还是别的地方,而我们根本看不出他对这个问题有乐观答案的前景。
二,绝对不是娱乐片
传媒的另一个谣传是,说《摇啊摇,摇到外婆桥》,是一部投资上千万元的娱乐片。投资上千万或许是真的,但说它是娱乐片却决难叫人苟同。
众所周知,娱乐片的主要特征是拳头加枕头,但即使我是张艺谋这样的大导演,也是不屑于去做这些的。更何况从张艺谋的历来表现来说,枕头还凑乎,拳头决不是他之所长。
从公映的《摇啊摇,摇到外婆桥》看,基本上没有床上戏,唯一和床有关的,就是小金宝和老二偷情时滚到床上的一个镜头,但根本没有“脱”,比起菊豆中偷看和故意让看洗澡时的裸体的性暗示,差了老鼻子了。巩利在《画魂》里裸过四分之一的身体;据说陈凯歌正在拍的《风月》会让巩利和张国荣全裸出镜,不知是不是也是谣传?相比之下,在这一点上,《摇啊摇,摇到外婆桥》根本无“娱乐性”可言。
至于拳头,按一般娱乐片的基本规则,既然以上海滩的黑社会为题材,早就该打得一踏湖涂了,但《摇啊摇,摇到外婆桥》没有。唯一的见血,是打斗结束后的收拾残局。
都已经跟大家说了,《摇啊摇,摇到外婆》是张艺谋一贯严肃主题的延续,它怎么可能是一部娱乐片呢?当然,张艺谋也是搞过娱乐片的,那是似乎叫《美洲豹在行动》的一部电影,是张电影生涯的最大败笔。
而那上千万我都不知他是怎么花出去的,因为《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在画面上基本上看不出这部电影有大制作。唯一大一点的场面,是那歌舞厅。这也是堪称“娱乐”的仅有一例。
三,绝对不是西方视点
那是老谣言了,不是针对《摇啊摇,摇到外婆桥》新片的谣传,是针对张艺谋所有作品尤其获奖作品的谣传,说张艺谋以西方的视点跳中国的舞蹈,说张艺谋在国际上获奖是因为张以展示中国人的丑陋来迎合外国人的视点。
重提这个谣言,是因为我想说《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和张的所有非“娱乐片”电影一样,都不是什么“以西方的视点”,而纯粹是一个刚刚从农村走进城市没多久的人对小生产经济之下人和人之间关系的思考,即中国传统社会中有所觉悟的小生产者以自己的目光打量和反思小生产体系,尽管用的是电影这种社会化大生产手段。有人说《摇啊摇,摇到外婆桥》中的水生,正是张艺谋用以自喻的一种目光和视点,如果这个说法成立的话,那么说张艺谋是中国最“大”的农民,是最大的农民艺术家在当代的表演,是比较有思想的农民,看来是不会错到哪里去的。就象水生,张艺谋也终要被人轻蔑地称作“乡巴佬”。所以张根本不是以几个世纪的大工业陶养出来的“西方的视点”在做他的一切。
但乡巴栳有什么不好?有句话说“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所以张艺谋、陈凯歌等人能够走向世界。在中国,乡下(不仅地理上,而且心理上)是那么的大,城市的地盘是那么的小,做出来的活也就只能土里巴叽的了。
也正因为中国的电影基本上都是农业社会的几个乡巴佬在搞,所以当我们一看到香港王家卫的电影之后,就痛感大陆电影当代性的薄弱。
四,还是有好东西的
电影放了一半,坐在我身边看的张晓舟们就开始失望了,说张艺谋是“大农民,小导演”。但我觉得《摇啊摇,摇到外婆桥》还是蛮好看的。在中国,拍出来的电影还能看看的导演就这么几个,张艺谋在这几个中怎么说都不是太差吧?他怎么拍都不会差到哪里去吧?
比如他沿袭了他自己的老爱用儿歌的优良传统。《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原来是一首儿歌,片名原来是这个意思。
这首儿歌的旋律在影片中不断反复出现,单纯、干净的旋律重复出现,与险恶、混浊的成人世界的反差形成影片的张力。这也是和以一个孩子的眼光来看世界的影片视角相谐的。
在情节临发展到惊心动魄的变故时,这个旋律就演成了一首儿歌。观众心里突然明白:噢,原来是这样的,原来片名是这么来的。
据说,就这么简单的两句旋律,张艺谋让张广天来做音乐,竟花了三十万!难怪整部电影要耗资上千万,也可见张艺谋的认真态度。
但认真归认真,张力归张力,看起来张艺谋大约就这么几下子了,他没有新花招了。整个第五代也就这样了,没戏了。有人说《活着》是中国第五代电影的一个句号,因为《活着》不让公演,我没看过,不好乱说,如果真是,那么《摇啊摇,摇到外婆桥》是什么符号?《花影》是什么符号?是感叹号?是省略号?最好是破折号
不管它们是什么号,第五代总归就这样了。它走不出历史(传统?农业社会?)的阴影就疲软了。这对第六代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契机。但据说第六代的幼芽正象当年的第五代,遭受着“封杀”的厄运。
但是,“冬天已经来临,春天还会远吗?”。所愿的,终将逐渐壮大成势的第六代,会是以中国的当代性为其美学标志,彻底摒弃中国人固有的农民习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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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游戏
人生游戏?你提倡游戏人生?!
否!人生游戏不等于游戏人生。人生游戏之不等于游戏人生有几:
一,从语法形式看,人生游戏是偏正结构,游戏人生为动宾结构。
二,因此,“游戏人生”强调的是动宾结构中游戏者的“动”,倾向主动;而“人生游戏”中作为名词的游戏是一种状态,一种人生的状态,或者,理解为人生中的游戏,在人生中发生的游戏,游戏发生在人生中,强调的更是游戏发生的场景,与发生在房间里,发生在山上,发生在林中,发生在河边,等等,无本质的区别。
三,因此,“人生游戏”中的游戏,可以是主动型;也可以是被动型,是被迫在人生中游戏,你不游戏不行。前者如西班牙斗牛、现代拳击运动,游戏者作较主动状;后者如古罗马角斗,参加角斗的奴隶被强迫以生命游戏。其实,即使前者,也多有被动的时候,不是被一些后台老板操纵,就是迫于生计,或者为追逐巨额财富和荣誉的欲望所迫。
所以,人生充满游戏,无人不游戏。
长大了,才知道小时候玩的那些游戏,捉强盗啦,寻宝啦,过家家啦,甚至跳房子等等,原是大人们也都在玩的,只不过他们更带着严肃的假面。即使大人们玩的“跳房子”这类本应该没有实利目的的游戏(他们把它叫作“艺术”,拉美作家卡塔萨尔即有一部小说题为《跳房子》),也被赋于什么道貌岸然的意义,或者,也被金钱所强奸。
既然大家命定要在人生圈中游戏,那么,游戏吧。我们决心勇于游戏,善于游戏,不把游戏玩完誓不罢休!
对,不玩完誓不罢休! -
世界大戏台
话说“戏台小世界,世界大戏台”。
以前从书本上读来的教导不算,我本人对世间诸事如游戏的体会,是在八十年代未、九十年代初那会儿深刻了起来的。尤其那场海湾战争,真正令我服服贴贴:世界大事、与多少人性命攸关的大事,政治家们玩起来亦与游戏无异:你走不走?不走老子揍你!这是我辈小时候听惯的话语。固然,大人物们讲这番话,是要以正义、公理、主义等等名堂包装起来的,但偶尔在电视上看到衮衮诸公发表这些正义、公理和主义,看起来怎么这么象在做戏?因为说到底,正义、公理和主义们往往还是要以暴力去实现和维护。
所以,终于明白了小时候何以那么喜欢玩打仗的游戏,舞动着刀枪高喊“杀啊”。那时候没有这时候的孩子幸福,我买不起玩具枪,就拿木头自己削,不惜把自己的手削得鲜血淋漓,在血腥中获取满足感。我怎么也忘不了,七十年代中期在天台县街头中学读书时,晚自习和同学逃课,却坐在路边从对“真家伙”的向往(“要是发生战争就好了,就能捡到真枪”),聊到长大后要发动一场核战争的雄心壮志。只不过那时候我们太小,还想不到正义、公理和主义之类的借口。
现在有人批评儿童玩具商店里有太多的玩具武器卖,意思这是作为成年人的商人对孩子的教唆。其实这不是商家的错,而是儿童本身有此内在需要。是需要形成了市场,有市场就有人生产,就象有战争才有武器买卖和军工厂。这个道理同样可以解释一切大行其市而有违正义、公理的丑恶现象。
这就是说,其实人并不是什么好玩意儿,他与生俱来的本性里就带有太多的丑恶成份。要抑制这些恶,所能借助的,却也只能是恶的手段,比如刑罚和战争,而不是什么公理和正义。
这是令善良的人一想起来就痛苦的两难。 -
蚂蚁和上帝
蚂蚁意不意识到人的存在?或者,人在蚂蚁的意识中是什么形象?再进一步,大肠杆菌是怎样看待人类的?大肠杆菌一定认识不了一个完整的人。它认识不了一个完整的人,正如人无法认识一个完整的宇宙。它把它生存其中的某人的一小段肠子当作了好比我们生存的地球,一个舒适的家,而把某人更大范围的肠胃当作了好比我们的太阳系、银河系或更大的星系,仅此而已,它看不到人的其它部位。
万一,我说万一,人类其实也寄生于一个庞大物体的肠胃之中,正如大肠杆茵寄生于我们的肠胃之中,这个念头一冒出来,人类历史的一切光荣和罪恶、人的一切野心、奋斗、忌恨、相互争夺和残杀,还有什么意义?
这些日子,一些自称为人文学者的人老在说什么“终极意义”、“终极价值”和“终极目的”什么的,在我眼下的念头中,这些“终极”还有什么意义?还有什么意义比我眼下的念头更“终极”?
如果一只蚂蚁爬上你的胳膊,你高兴的时候,可能会欣赏它,一不高兴,只一个小指头轻轻一动,就将它给灭了。你别以为人的命运会比这只蚂蚁好多少,一场大地震、一场大水,死的可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而已。当然,人总有一天有能力不但准确预报地震和水灾,还能避免损失,但那时一定又有人所防不胜防的灾难降临我们头上了。癌症的问题我们还未解决,爱滋病又来势更加凶猛。爱滋病!这真是天罚,因为人在本性中多么好玩性游戏啊。
那只拿我们当蚂蚁来灭的手,到底是谁人之手?由此我们知道人世间要有宗教,知道各地域各种族都有他自己的“上帝”。唯物主义者批评宗教无法证明上帝,无法准确描绘上帝,试问,大肠杆菌和蚂蚁能够证明和描绘人吗?
因为人是有意识和精神活动的一种生物,所以人敬畏上帝。但敬畏有什么用?上帝是不会保佑人的,它还没有将人一只只灭蚂蚁似地全部灭掉,正如人还不能够完全消灭大肠杆菌,大肠杆菌仍在人体内流行。
这样一想,作为人,你还有什么可牛逼的?! -
人或为猪
每每震惊于人类对外太空的探索。我们向太空发出信息,意思是说地球上有人这种东西存在,并且尽可能显示信息源的文化类型,甚至政治倾向,比如我们“文革”期间放上天去的人造卫星奏的是《东方红》。这可是人类的机密啊,怎么能泄漏给外“人”知道?!
因为我们假定“外星人”也是一种智能动物,而且假定它们的智能高于人类。一旦真的跟它们联系上,我们可就惨啦。看地球上人的德性,即使同属人类,一种文化和另一种文化接触时,自己认为先进的一种总要摆出文化霸权的派头,温和一些的,如现今的东西文化之争,回想起来后怕并耻辱的,是美洲移民对原住印地安人的赶杀,以及希特勒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企图。再看地球上物种之间的关系,照达尔文理论解释,是物竞天择,人类能达到今天这一步,在和别的物种的斗争中有着怎样的一部血泪史,一旦确立了自己的霸主地位,对别的动物就杀的杀,驯的驯。比如对猪,人慢慢将它驯养成家猪,关在肮脏的圈里,想要什么时候吃就在什么时候杀了吃。
要是“外星人”真的比人类更高智能,有朝一日星系间的旅行真易如串门了,那么,我们怎么保证“他”们不会将我们当作猪驯养起来呢?艺术家在这方面的思考似乎比科学家要多一些,美国就有许多影视作品描绘“外星人”来到地球的情景,甚至《星球大战》。但有的电影将外星人写得富于人性,这是艺术家的美好愿望了,或许因为看得太多了人类血腥的残忍。
有一段时间(七十年代)甚至传言火星上就有智能动物。这么近啊,简直成隔壁邻居了。那时候人们似乎都在欢欣鼓舞,都不担心我们会变成猪。
其实,我也是杞人忧天。人的一些东西仅适用于人的系统,越出人的能力范围的事,我们怎么努力都是白搭。即使有了量子力学和相对论,我们还是无法解决宇宙是无限还是有限的这个最简单的基本问题。再作类比,从原子的结构,到太阳系、银河系的结构,都是几粒东西围绕着一个中心在转,那么,有没有可能,我们的宇宙也是象电子围绕原子核那样,围绕着一个大核在旋转呢?那个大系统中的生物,看待我们就象我们看待原子中的寄生物(假定有的话)似的,根本不予理睬。
那就更惨啦。被“人”当作猪宰割,更多的是肉体的痛苦;被人视而不见地忽略,依文明人这种自高自大的一贯表现,而且标榜具有精神生活,则纯粹是精神的大痛了。 -
鸟 人
鸟人。这是骂人。也象是一部外国电影的名字。
电影没看过。骂人,骂的是自己。
小时候我爱鸟类,由爱而生占有欲,因无底的占有欲无法满足而恨。
那时我至少掏过十次麻雀窝。白天观察妥,夜晚就扛把梯子爬上去。电筒的光柱照进泥屋墙洞里的雀窝,鸟儿就缩作一团,一动不动,任我们这些小孩手到擒来,有的还是尚在长毛的雏鸟。一些雀卵在我们幼小的手掌中碎成一滩滩腥味的肮脏,而一些雀的胚胎就死在这一滩滩的肮脏之中;另一些完整的雀蛋则被我们煮来吃了。那些被捉的麻雀,不外乎两种下场:要么被我们开膛破肚,成为盘中餐,要么,就被囚进笼子里——就象人类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个政治集团处置另一个集团成员的作法。而关进笼子里的那些,因为麻雀是鸟类中属脾气比较倔和犟的一类,竟不吃不喝,不日就为找不到出路暴躁而亡。
小时候养过无数次鸟,不是从市上买得的,而是从野外捕获的。记得最清楚的是四次养鸟。
一次是一只八哥。先是剪去它的翅翎,后来养得熟了,它自己也不肯离去,和那只赖皮狗一起,总在我家饭桌下转,这德性,现在想起来,跟某些人类无异。我只盼着它能开口说话,却总失望,一气之下就把它给杀了。
还养过一只很漂亮的翠绿色的鸟,长喙的,我很喜欢它,养了很久。到了暑假,从天台山区到海门外婆家,它跟着我坐了近五个小时的长途汽车。就在海门,一日暴雨,为了逗别的小孩子乐,我将它放在天井里的大水里游泳,眼睁睁看着它簌簌发抖。后来,就见它的肚子一天天胀起来,终于死了。
在天台山区,常跟一名长辈上山打鸟,使的是汽枪。瞄准,三点成一线,一扣扳机,高处那一个点,那只活泼的鸟儿,扑楞楞掉了下来,大约就是我最大的快感了。一日掉下的竟是一只鹰!它的一边翅膀骨被我打折了,在地上挣扎。我抓它起来,它就以利爪抓,以尖喙啄,使我的手鲜血淋漓。但我太兴奋了,马上回家,不顾自己的伤,将它的断翅以红药水和消炎粉包扎,专门请木工做了一只大而坚固的笼子装起来。我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鹰,看样子是鹞子一类。它作宁死不屈状,但我将食物塞进它的嘴里时,它还是下咽。某日,一小伙伴提一笼猫头鹰来,要和我的鸟较量,隔着笼子,那猫头鹰三两下就被我的鸟抓得羽毛乱飞,吓得那小家伙提起他的鸟笼狼狈逃窜。因为太爱这只猛禽,在关了它两个月后的一天,我家煮了我喜欢吃的猪舌,我就给它口里塞进一大块,却把它给活活噎死了。
我没有将它埋葬,而是煮熟了,和猪舌一起作了美食。
再后来捉到一只斑鸠,就把它关进空出来的大笼子。斑鸠自己愿意进食,但整天不吭不哈不动,长得灰不溜秋也难看。一日和农家子弟上山打柴(一辈子唯一的一次),捡到一枚大蛋,就异想天开要斑鸠孵,但几个月没见它出成绩。一无特长,却越长越肥,到了春节那一天,就让我将它一刀给宰了,和猪肉一起煲了过年。
这之后上大学,将家里给的零花钱攒起来,花七十多块钱买了一杆自己的汽枪。那可是七十年代,中国人都缺钱的年头。大学功课少,就常溜到田野里打鸟,背一书包的血腥回来,改善生活。其实,改善生活倒在其次,主要还是目标划一道弧线下落的一刹那无与伦比的兴奋。有时,我甚至还要对排在电线上、对人类毫无戒奋之心的燕子举枪。
鸟人。我真是一个鸟人。如今鸟类比起十几年前是太难见到了,尤其在这个大都市。而鸟,对人类应该也多了一份戒奋吧。这其中,一定也有我的罪。 -
名 妓
读到《南方周末》一篇署名晓峰的文章,不禁拍案。
文章称,目前的中国“游戏不成游戏,规则不成规则”。
文章举的例子中的一个是,一方面大倡“扫黄”,另一方面则在缅怀古代妓女——当然,或者如果,限于柳如是、王朝云等名妓。那时和这些名妓应对的,是大知识分子。如今是再也难见这种风雅了。结论是:不但妓女的素质不如从前了,而且嫖客的素质似乎也下降了。
整一个酸溜溜的讽刺。
倒萌发了我的一个想法:现今的知识分子就不嫖?如果真的连让你不知道的知识分子之嫖也没有,那一定是他们有嫖心而无嫖胆,是知识分子无能的又一表现,难怪米兰. 昆德拉要在他的书中借一个女人的话骂知识分子:“你做爱怎么象一个知识分子?!”
另一个想法是:如果真要提高妓女的素质,叫那些“野鸡”成长为名妓,就需要知识分子积极去嫖。逻辑一定是这样的:名妓需要培养,高素质的妓女要由高素质的嫖客去培养。所以,应该提倡高素质的人士们,比如晓峰本人,要有积极的参与精神,而不是站在一边说说风凉话而已。
我也大言不惭地自认为属高素质一族。不妨将我内心最隐秘的一个念头公开在这里:在失望于周遭为名为利的淑女而一眼望去几乎没有女人的情况下,我真想在妓女中有个红颜知己,然后将她培养成高素质的名妓,再然后,逼娼为良!这有点打入敌人的内部、然后和平演变之的意味。这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较之“扫黄”之“堵”的策略,是更有效的“导”的策略,想当年,我们的祖先禹先生就是这样治住几乎没治的大水的。
无奈,我等只有嫖心而无嫖胆。只有被人骂作“站着说话不腰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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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小小
中国古代名妓无数,我最遥想苏小小;西子湖畔名妓遗迹也不止一二,过杭州我独想寻访小小墓。
论热血赤胆令须眉汗颜,有柳如是、李香君;论轻财重情让嫖客惊觫,有杜十娘;论名贵倾国叫腐败分子垂涎,有陈圆圆、李思思。我偏偏要想苏小小,是因六朝年代更久远隐约于历史的尘雾而美丽着朦胧意象,还是十六岁就夭折的才女更显生命的美感?
我在实验着吧剧之初,就想着要在杭州的酒吧里做一出实验戏剧,讲一个几个青年游客寻找小小墓的故事。
然而,多年来我出入杭州,竟总未能遂愿到小小墓前一拜。其实,西湖苏小小墓一直在着。
在繁华盛世,现在的妓也多起来,然而没有名妓,没有,一个也没有。
苏小小没有壮烈事迹。正因其平凡得只有不多的诗句却留名历史,小小在今世更有可比性。实际上,她那“妾乘油壁车,郎骑青骢马”的俗世表达,叫柳如是这样的大名妓泛舟西湖也产生身世之叹。
多年前读到一名报一文章,说古时和名妓们应对的,是大知识分子,如今是再也难见这种风雅了,结论是:不但妓女的素质不如从前了,而且嫖客的素质似乎也下降了。
这萌发了我“逼娼为良”的一个想法,并且也在报上发表了出来:名妓需要培养,高素质的妓女要由高素质的嫖客去培养,所以,应该提倡高素质的人士们,比如批评嫖客素质不如古人的那个撰文者,要有积极的参与精神,嫖,然后将“野鸡”培养成高素质的名妓,再然后,逼娼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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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花和种刺
江南藜果
回乡省亲,拜会一昔日同学和今日同行。同学兼同行是好心为我计,语重心长地建议我,在工作中要“多栽花少种刺”。
他以自己举例。过去是“头上长角”之人,如今多多栽了花,因为地方上鼓励发展经济,栽的多是经济方面的花,结果喜人:政府喜欢,企业高兴,自己得好处。
说他好心为我计,是因为我前番返乡(他们叫“潜回”)后,回广州在自己工作的报纸上做了一个“不利于××改革开放形象”的报道(他们叫“在广州报刊上散发”),叫当地的一个部门记在了帐上,写进了年终总结。
事情是当地的一个庆贺活动,动用了中学生集体举氢气球,结果气球爆炸,几十名学生受伤。
在于我,我是做新闻工作的,这是新闻,如果我敬业,我就要把它客观地做出来,不存在什么栽花种刺的问题。而对于当地,那是报忧,是种刺,是有意跟他为难,尤其当事件涉及当地政府某官员(以中国之大,以中华之众,那是个多小的官哟)太太。
在中国各地,让报喜不让报忧的传统仍在承继,一有坏事发生,地方势力拼命捂着盖着,当地的传媒对此必无所作为。对此有作为的,过去是“上级的”传媒,现在因为传播事业正在企业化,其中有竞争,就有外地传媒来作为。所以,在信息时代,捂和盖没有什么用,出了坏事,只有老老实实接受监督,把自己的工作改进,才是地方上的可取态度。
我是在课堂上学过理论的,新闻的舆论监督功能被排在三大功能之首,我中国新闻史课的作业选题,中心内容说的就是这一功能。如果我是敬业的,我在工作中就要落实专业理论。
这当然不就等于敬业必“种刺”。有花可栽,即有喜可报,我们还是要报的,只要它有新闻的价值。
如果不顾新闻价值和真实性,这栽花和报喜就会演化成“放卫星”了。“放卫星”的后果我们是在历史上尝着了的。在现实中,实际上产生“放卫星”的心理环境仍在,一不小心,就会放出“卫星”来。
就在我的家乡,同一家报社的另一名朋友,为讨欢心,种了一朵很美丽的花。
问题就出在这花种得美丽,结果获了奖,一获奖,就有上头的人来接着采访,就发现这是一朵假花。我的这名朋友,平时极刻苦用功,以自己的真才实学(过去是要凭“关系”的)考进党报,到头来,因为种假花,拍错了马屁,被从采编部转到广告部,又从广告部被踢到了发行部。
我知道这个朋友是热衷于升官的,虽然他曾在朋友中信誓旦旦,说些往上爬是为了给腐败的机体换血之类豪言壮语。
我没有任何的雄心壮志,也无意专门种刺。我是一名报纸从业者,我只想尽量做好我的工作。做好工作的关健在于,一是敬业精神,一是独立人格。
1997年4月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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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写文章写到篮子
江南藜果
不断有人对我说:见你的文章少了,是不是忙于别的去啦?实际上我一直是闲人(虽然闲不住),写文章时是,不写文章时也是。所不同的是,写文章多时,常有稿费单来,就显得手头阔绰,请朋友吃饭大方得很。写文章少了,及不写文章时,就显得极窘迫,别说请人吃饭,就是对自己,也极孤寒,出门的是不打的了,必挤公共汽车,回来晚了,如果没有了公车,离家三几站路的话,就步行,远,就搭非法营运的摩托车。更别说屁股后边还拖着债务。
自己受穷,老婆跟着吃苦。终于有一天,她在外头忙乎了一整天(实际上也不外乎吃喝玩乐),深夜和我见了面,我心里想着她明日要早起,得忍痛出血打的回家,但走着说着,却半忘记半故意地就走到了家。
近家门,老婆突然说:你怎么这么不上进啦?文章都不写了。
她这么说,我不知是仅仅说我不写文章了,还是同时包含着少了稿费收入,害得她吃苦的意思。在我听来,我却自觉想到了后一方面。
在写文章前及写文章初,我以为文章中有春秋大义,写文章是一件很伟大很雄壮的事情。写到后来,我明白过来,我的写文章,正和一个手艺人没什么两样,比如和一个篾匠没两样。篾匠砍来竹子,把竹劈成篾,然后做成篮子,最后到市场上卖出去。我呢,把人生中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思,变作文字,然后做成文章,最后卖到各个编辑部去。两者都讲究手艺,做篮子的手工、式样,会影响到人们对产品的喜爱程度;文章的谋篇布局、笔法,也会影响到编辑对文章的看法。两者也都涉及态度,手艺虽好,如果态度不认真,做出来的篮子会松松垮垮。所以,我想,不但文如其人,篮也会如其人。我就是要认认真真做篮子,做得扎实一点、好看一点,对得起买家花的钱。
终于有一天,我这个篾匠终于发现找不到竹子了,同时发现别的更多的篾匠手里有很多的竹子,他们编的篮子也五花八门,令我眼花缭乱,有点看不懂了。有的篾匠做了篮子放到市场上卖,自己还在一边吆喝,说他的篮子可以打水!他说得别提多认真啦,还和别的也说自己的竹篮能打水的篾匠吵吵,各要在打水的方法上争个高低。还有的篾匠把篮子编得跟个花儿似的。还有的呢,编的篮子是专迎合黄婆这号人提来拉皮条的!
到了这步田地,您说我这个不能把竹篮做成花儿似的、又不能把它做得能打水、又不能拉皮条的篾匠,还能做什么?所以就不做。偶尔做做,做出来的也是积压产品。市场不同啦。
不过话是这么说,多少还是气话。这市场上,不把篮子当花使、不想用篮子来打水、也不想用篮子拉皮条的人,还是有的。他们认为篮子就是篮子。但问题是,他们不需要篮子啦。因为是现代化了,他们觉得用竹蓝老土,他们要玩高科技的东西(比如电子游戏,比如MIDI编曲的音乐)。或者,他们即使要用蓝子,也不要竹蓝子,用的是花花绿绿的塑料做的篮子(对我来说,那些不是篮子)。
随着时代的发展,竹子编的篮子已经不是篮子了,那叫工艺品,不是拿来使的,而是买来摆设的。这样,真正的竹篮的命运就可想而知了,土里叭叽的篾匠的命运也可想而知了。
但我仍是偏爱那些用竹子做、结结实实的篮子。前年回浙江乡下,见有我小时候常见的那种很大的“芋头篮”(用厚而粗的竹片编织,意思是够能力盛装象芋头这样笨重而土的东西)卖,就很喜欢地买了最大的一只(才5块钱)。我而且喜欢地将它装了故乡的黄岩蜜桔“本地早”,想一并带到广州来。不想,那“芋头篮”却不让上飞机,不但篮子被白白扔在了机场,我本人也被机场工作人员大大嘲笑了一通(老土)。今年也是,在乡下花2.5元买回一条竹子做的扁担,在机场也遭到了同样的命运。
所以,竹篮、扁担、篾匠、产生篾匠的农民及其乡土,在飞行器时代,慢慢的就会格格不入了,最终被时代所淘汰。
我不写了也罢。
1997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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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权
江南藜果
某夜,本地一家大报的一名工作人员在我的水边吧对本地传媒中人咬牙切齿,令同是传媒中人的我怫然作色,和她争辩起来。
但是,这名大报工作人员举的例证我也想象得出来:在报社的餐桌上,娱乐版的人津津乐道,说起某歌星,说他牛什么逼呀,说我们想封杀他就可以把他给封杀了。
我之所以完全想象得出那一桌的嘴脸,并且马上相信和我论争者所说这个故事的真实性,是因为传媒的的确确做过这类“封杀”把戏,比如央电视台的一些人就曾经“封杀”过李春波,把李在某部电视剧片头唱歌的视觉形象“封”掉,只剩下李的歌声,以致造成看别台播出的同一节目却看起来不同的活稽局面。
最后能否“封杀”掉是另一回事。我这里要说的是传媒业中一些人的一点心态,这种心态和某大院看门的老头老太太没大两样:我把着这个门,我就有权在握,你一不顺我的意,我就可以刁难你。
所以,传媒中人在外人面前往往牛逼烘烘。
过去他们一般在一种人面前不敢牛逼,那就是高位者(因为那时任何一传媒所代表的都是某一级别的喉舌,所以对下一级别的官也是敢牛逼的);而今,他们对还有一种人也不敢牛逼了,那就是有钱人。
于是,眼下的一些传媒人士一方面牛逼哄哄,另一方面却在权势和金钱的双重
力量面前奴颜卑膝。
他们的本能反应是,只有奴颜卑膝了,才有可能更多地为自己获取权势和金钱。
获取了权势和金钱,他们就更加地牛逼哄哄起来。
他们的心态就这样地恶性循环起来。
在西方的“开放社会”,传媒被学者列为政府在立法、司法和行政之外的第四种力量。即使在那样标榜民主而各种权力可受相互制衡的社会中(传媒更是被视为对另外三种权力的重要制衡力量),传媒对人民的意识和观念的统治霸权仍受到警惕。
而在我们正在开放而相对不够开放的社会,那些刚刚洗脚上田的传媒人士的霸权心态(这个词可能太温和和太学术了,简直不如写作霸道心态),更应该受到警惕,却事实上更少受到警惕,人们因习以为常而以为理所当然了。
只要把这个职位当作升官或发财的机会,就不会想到传媒人士的社会责任了。
转型期的道德滑坡使这些传媒人士堕落;而他们的堕落,一定会在某种程度上更推动全社会的道德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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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包
江南藜果
在传媒界,一种观念变更正由潜而显地发生:传媒业由过去不容置疑的宣传业,转化为一种可以产生利润的产业。这是一个不计经济效益只讲社会效益的宣传业的产业化过程。
市场经济中的产业,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
在社会经济盛行“假冒伪劣”的大环境中,传媒也终于难免利令智昏。比如假广告。那些未经核实的房地产广告竟登上了党的机关报,以致一些受骗的消费者打官司时将党报作为证据在法庭上出示。
党报在这样一种严肃场合出现,使它的严肃性未免显得有些滑稽。
在传媒作为法人而具有利欲的情境下,传媒中的个人在经济利益驱动下拿红包也就令人理解了。
我在一间电视台的直播节目中将红包现象首次说出时,据说身在演播厅现场的台领导邃然变了脸色。
其实,隐瞒是无济于事的。广东那些热衷于在各种发布会、推广会、宴会、酒会之间提着礼品袋穿梭的记者和编辑们,可有一人肯否认自己拿过红包而不自惭?!
就我本人来说,拿过最小的红包是五十,最大的是五百,一般一百至三百。
所以,记者和编辑们只将他们工资单甚至加上单位奖金说成是他们的收入时,千万不可信。他们中一些人的“灰色收入”部分远远大于“透明收入”。所以,只要进入传媒业,一些人就能很快地富起来,就象进入官场一样。
早在8年前我还在新闻系读书时,社会上的红包现象就足以令老师对即将去实习的学生说:别人拿你也只好拿,不拿反而不好,只是不要索要。
我刚进入报社工作时,很难得到新闻线索,部门的负责人往往会给我一些文教和政府部门的请柬和通知。本来以为去这些部门的会议采访,不会有油水,不想竟也是有的,少则五十,多则一百。
去年,中山大学一名学生跟我说起他的同学在香港《文汇报》实习,去某省民政部门采访救灾情况。逋到,好吃好喝接风自不必说,红包也是有的,到了夜间还赶赴歌舞厅,要厅方拿最好的“小姐”作陪招待!
这名学生跟我说这些时,语气里很不是滋味。
看起来,红包现象,应该从未出校门的学生正视起了,只要他有志于将来进入传媒界。
当然,红包在正规场合不叫红包,最多叫“茶水费”、更多的叫“车马费”、“交通费”之类。这听起来就好听多了,也叫人心安理得多了。
1995








